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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廉航2月停飛泰港航線致逾千旅客滯留 深旅社損失千萬聯手維權

2016-07-08
受損旅行社發佈抵制都市航空聯合聲明書 記者李望賢攝受損旅行社發佈抵制都市航空聯合聲明書 記者李望賢攝
受損旅行社發佈抵制都市航空聯合聲明書 記者李望賢攝受損旅行社發佈抵制都市航空聯合聲明書 記者李望賢攝

【文匯網訊】(記者李望賢 深圳報道)廉價航空頻頻發生糾紛。泰國都市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稱「都市航空」)2月突然宣佈取消泰國至香港航班,導致1600多名深圳遊客滯留泰國,另有1000多名遊客未能成行。深圳多家旅行社受此拖累,定金票款等損失合計逾千萬元(人民幣)。都市航空方面目前未作出任何回應。為此,深圳10多家旅行社7日聯手維權,發出抵制都市航空聯合聲明,並要求航空公司賠付損失。

據悉,春節期間正是泰國游旺季,但都市航空於2月13日發出《航班取消通知》,單方面取消了2016年2月份之後的全部航班。受此影響的深圳遊客3000多人,包括已結束泰國行程準備返回的遊客1600人,未出發遊客接近1500人。事件共有近30家旅行社受損,損失合計逾千萬元人民幣,受損旅行社多次與都市航空聯繫溝通,都市航空曾於2016年5月23日郵件回復稱:「其正在引進新投資方,準備復飛」,除此之外未提及賠償退款事宜。旅行社還向泰王國駐廣州領事館、泰國民航局寄送函件,請求幫助,但未得到回復。

旅社購票須連包半年此前曾停飛

泰國都市航空(City Airways)2011年3月成立,經營泰國國內航線,東南亞及中國大陸的定期航班及包機業務,自2013年開始中國飛航服務,主要航線涉及日本東京,台灣桃園,韓國仁川,香港至曼谷、香港至普吉等。根據媒體報道,該公司此前就發生過數次停飛事件。2014年都市航空停飛普吉至香港的航班,導致近300名中國遊客滯留普吉島,經協調後遊客赴曼谷分批回國,費用由都市航空公司承擔。

今年2月都市航空取消航班之後,深圳旅遊協會和各受損旅行社積極安排旅客返回,目前暫沒有遊客提出投訴。深圳市旅遊協會副會長李思勤表示,都市航空只是租賃飛機開通航線,為了穩定與旅行社的合作,要求旅行社先付定金包位,且包位不僅是包一兩個團,而是半年甚至一年的機位。此前該公司雖然出現停飛事件,但承諾旅行社可以在此後恢復的航班抵扣相應票款。此次受損的旅行社中不少與都市航空合作已超過三年,之前均依約足額支付機票款,深陷其中。

13旅社簽名抵制都市航空

都市航空目前仍未就賠償退款做出任何解決方案。受損旅行社7日召開記者會聯手維權,要求都市航空承擔受損公司支付的票款以及安排滯留遊客費用等。深圳市旅遊協會亦發起受損旅行社簽署抵制都市航空聲明書,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深圳市華美國際旅行社、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等13家旅行社簽名,表示在都市航空做出有效賠償方案之前,不購買其任何機票,不與其簽署任何協議,不與其建立任何商業合作關係。

(話你知)航空公司違約,可由組團社賠償後追償

據法律從業人士分析,如果取消航班是因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那麼就是航空公司違約,而根據《旅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由組團社承擔責任,組團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追償。

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遊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輔助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組團社承擔賠償責任;組團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追償。但是,由於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旅遊法》第三十四條亦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記者李望賢 整理)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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