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馬浩亮北京報道)中國副外長劉振民13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南海白皮書發佈會上批評,南海仲裁庭與國際法院毫無關係,由日本人柳井俊二操縱,不具備代表性,法官和證人前後觀點矛盾,且仲裁庭是接受菲律賓費用的有償服務,毫無公信力可言。他直言:此次仲裁案將會成為國際法史上一個臭名昭著的案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重申中國不接受、不承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裁決,反對且不接受任何以裁決為基礎的主張和行動。
劉振民在發佈會上回答首個問題時就開門見山指出:「我今天想重點就仲裁庭是不是一個合法的國際法庭問題做一個說明,目的就是要撕破仲裁庭的面紗。」
與國際法院毫無關係
劉振民指出,第一,這個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毫無關係,與位於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一定關係,但不是海洋法法庭一部分。與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也不是一個系統,只是常設仲裁法院為仲裁庭提供了秘書服務,僅此而已。
安倍親信操縱仲裁庭人員
第二,仲裁庭的組成實際上是一個政治操作的結果。五位仲裁員,除了菲律賓指定的來自德國的沃爾夫魯姆外,其他四人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他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會長,在協助安倍解除集體自衛權、挑戰二戰後國際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也曾是日本駐美國大使。據各種消息證明,這個仲裁庭的組成完全是此人操縱的,而且在後來仲裁庭的運作過程當中,他還在施加影響。
第三,仲裁庭的組成有很大問題。五位仲裁員,四位來自歐洲,另外一來自加納,但長期居住歐洲。在1945年簽訂《聯合國憲章》、制定公約時,有一條說「國際法院的組成必須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時也有這個要求,就是要確保法庭有代表性、權威性。
劉振民一連串地質問:「國際法院有中國法官,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中國法官,常設仲裁法院也有中國的仲裁員,我本人也是常設仲裁法院的仲裁員,我們中國有四位仲裁員。但是這個仲裁庭的五位法官沒有一位來自亞洲,更不用說來自中國,他們瞭解亞洲嗎?他們瞭解亞洲文化嗎?他們瞭解南海問題嗎?他們瞭解亞洲複雜的地緣政治嗎?他們瞭解南海的歷史嗎?他們憑什麼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第四,仲裁庭的運作讓國際法學界大跌眼鏡,有些法官完全背棄了他們原來的學術觀點。有一位證人在著作裡講「南沙群島至少有12個海洋地形是島嶼,可以主張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但是到仲裁庭作證時卻說「一個都沒有」。但仲裁庭不做任何調查、辨別就採信。
接受菲金錢搞有償服務
劉振民還強調指出,國際法院、海洋法法庭的法官,酬金薪水是由聯合國支付,目的是保證獨立性、公正性。而仲裁庭這五名法官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的錢,他們是有償服務。這個仲裁案可能會成為國際法史上一個臭名昭著的案例。「這樣的仲裁庭做出的裁決能有效力嗎?能有公信力嗎?它能做到公正嗎?這麼沒有公信力的裁決,誰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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