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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判社服無悔意 揚言繼續抗爭

2016-08-16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8月16日報道,黃之鋒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表示,尊重法官的裁決、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的體系。同時,他揚言未來亦會繼續街頭抗爭。

前「雙學」領袖、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於前年9月26日發起所謂「重奪公民廣場」行動,衝入政總東翼前地,為歷時79日的非法「佔領」行動掀起序幕。3人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8月15日 於東區法院判刑,黃、羅二人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及120小時,而周永康因被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碩士課程取錄,裁判官認為他難以遵守社會服務令,故判其入獄3星期,緩刑一年。

責任編輯:周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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