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被裁定受賄罪成,判處無期徒刑。
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金道銘由2007至2014年,擔任山西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礦資源整合、職務晉陞、紀檢調查等謀取便利,非法收受逾1.23億元人民幣的財物。
法院鑒於金道銘如實供述自己及他人的罪行,故酌情輕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及追繳受賄所得財物。
責任編輯:蘇萊
【文匯網訊】綜合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被裁定受賄罪成,判處無期徒刑。
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金道銘由2007至2014年,擔任山西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礦資源整合、職務晉陞、紀檢調查等謀取便利,非法收受逾1.23億元人民幣的財物。
法院鑒於金道銘如實供述自己及他人的罪行,故酌情輕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及追繳受賄所得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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