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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創科宏圖必須互利共贏

2017-01-04

【文匯網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昨日在港簽署了《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特首梁振英和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長許勤出席了簽字儀式,隨後特區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許勤書記主持了一年一度的深港合作會議。对此大公報今日發表社評文章《河套創科宏圖必須互利共贏》指出河套科技合作項目如能取得成果、成功示範,對「一國兩制」的進一步落實將會帶來積極的推動作用。以下為社評全文:

落馬洲河套地區對不少港人來說,是一個聽聞已久但又不知其詳的「名詞」;其實,那是一九九七年深圳河治理長期水患「裁彎拉直」以後出現的一大片土地,其中部分屬深、部分在港,在地理名稱上謂之河套地區。而長期以來,由港深任何一方單獨開發河套地區顯然都難以得到對方的首肯,共同開發就是唯一的出路,但即使合作開發,也要解決一個土地業權和法律制度的問題,否則投資者不可能在資金或技術上貿然作出投入。

而昨日港深兩地政府簽署的《備忘錄》,在內容上有三大突破或要點,一是明確以創新及科技為主體,興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二是明確土地業權屬香港特區;三是明確區內使用香港特區法律。如此三點關鍵得到明確,整個河套地區也就可以真正的「動」起來了。

而更重要及使人感興趣的是,河套地區的落實發展,到底對河的那一方會更為有利?是香港既可以得到新的土地資源,還可以利用深圳近年迅猛發展的科技產業成果來推動自身的創科發展?還是深圳方面可以把「手」伸到特區,更直接地吸納資金、人才與法規,推動創科產業再上新台階?

就這一問題,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港深兩地都不可能在河套地區的創新及科技發展宏圖中獨攬好處,兩地發展條件不同、基礎各異,確實只有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才是唯一的出路,而其中,誠意和承擔最為重要,猜疑和冷漠則最為誤事。

眼前,河套地區創科發展《備忘錄》的框架已經搭起,而且可以相信,重視的不僅是港深兩地政府,國家「十三五」規劃對此亦已有所觸及,河套科技合作項目如能取得成果、成功示範,對「一國兩制」的進一步落實將會帶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事實是,眼前對港深兩地來說,切實推動創新及科技的研究與產業發展,為經濟找到新的增長點,為更多的年輕人提供實現夢想的機會,以及增強業界投資者的信心,對特區的迫切性無疑更在深圳之上,而深圳在整體規劃、業界協作以至來自全國各地的人才供應上無疑具有更大的制度優勢與保障,而特區要實現創新與科技產業的願景,則政府一定要全力牽頭和推動,才會得到業界投資者和專業人才的信任與支持,政府的角色、承擔和效率是至關重要的。近年多個創新科技項目成果如「航拍機械人」,在港研發成功,但最終卻轉移到深圳生產,深圳政府提供足夠的資金、土地和各種配套設施協助創業者實現了夢想,深圳的創科產業也因而聲名大噪,箇中原因是值得特區政府深思的。

責任編輯: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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