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文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報道,香港政府去年12月就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及梁國雄四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提司法覆核。羅、劉、姚三人申請法援被拒,只有梁國雄獲批,三人就此結果提出上訴,今早(20日)被香港高等法院駁回。
去年10月12日,在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上,劉小麗用十三分鐘龜速完成宣誓,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詞內容,羅冠聰以反問音調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梁國雄高舉黃傘、宣誓後又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道具。律政司入稟時指四人宣誓時的表現不真誠和不莊嚴,要求高等法院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四人宣示無效,並取消四人議員資格。
羅、劉、姚、梁議員資格司法覆核案原定於今年2月8日開審,因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三人申請法援被拒,四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將聆訊押後,案件押後至3月1日至3日聆訊。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