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針對媒體報道韶關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49天有20人死亡的報道,韶關市有關部門介入調查。20日,韶關市政府通報處理結果稱,已嚴厲查處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並對涉嫌違規公職人員展開調查。
通報稱,今年2月中旬,在發現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存在有托養人員死亡的情況之後,韶關市公安、民政、衛計和新豐縣相關方面組成專門工作組迅速開展調查。調查發現練溪托養中心不具備托養條件,民政部門已於3月2日正式取締該托養中心,對現有733名托養對像進行了妥善安置。
通報表示,市相關部門已對該托養中心負責經營管理的四名主要責任人採取強制措施,正在對托養對象的死亡人數和死亡原因組織深入調查。市紀委對涉嫌違紀違規的公職人員正在開展組織調查。
據新京報20日報道,2016年10月19日,15歲的自閉症少年雷文鋒走失後,被輾轉送到韶關信豐縣練溪托養中心,一個多月後死亡。雷文峰家屬反應,死亡當日,新豐縣殯儀館還接到另外2名來自練溪托養中心死者屍體。新京報進一步調查發現,按照殯儀館的登記冊顯示,2017年1月至2月18日,49天內,練溪托養中心送來的死者有20人,其中廣州地區15人,東莞3人,韶關1人,連州1人。他們當中,多是流浪乞討人員,不少人為無名氏。發現的死亡人員中,登記為死於肺炎的最多。而據該報記者調查,練溪托養中心環境較差,兒童區的衛生條件並不理想,很多受托養的孩子有殘疾,腦癱等,大小便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照顧,護理人員一天都在忙。有的孩子因為不聽話,又沒有時間顧及,甚至被用繩子綁起來。
據報道,廣東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官網顯示,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為「粵韶新民政字第07021號」,法人代表為羅麗芳。39歲的羅麗芳曾是新豐縣社會福利院一護工組長,2010年,新豐縣民政局提出要新增一處托養機構,羅麗芳獲得了機會。
按照當年縣民政局與自然人羅麗芳簽訂的《承包合同》顯示,新豐縣民政局作為甲方將縣福利院接收的外地福利院(救助站等)送來的部分寄養人員轉給乙方羅麗芳經營和管理。按照協議,寄養地點定在公安局原看守所,場地租金及其他一切經營費用由乙方負責。
另外協議中明確,轉移給羅麗芳的所有人員,新豐縣民政局按現行供養費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幣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為局管理費。若供養方增加供養費,按增加額的10%提留作為局的管理費。」
6年來,練溪托養中心業務範圍逐年擴大,在廣州、深圳、東莞、惠州等地中標,獲得當地救助站的流浪乞討人員臨時安置服務項目。
報道還稱,練溪托養中心雖然是當地民政部門核准的民營托養機構,但背後有公職人員親屬掌握經營權和財權,而中心年盈利有一兩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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