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丁樹勇)7月14日,備受輿論關注的「女遊客在麗江被毆」刑事案,在麗江市古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和榮松被控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被控尋釁滋事罪;被害人董某某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刑事訴訟。
古城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和榮松、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肆意挑釁並毆打傷害他人,造成一人輕傷二級、二人輕微傷的後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另,被告人和榮松曾於2016年7月23日在楚雄州南華縣持刀將李某砍傷致其輕傷一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時許,董某某(女)、孫某(男)、張某(男)在麗江市古城區吃燒烤時,與鄰桌和榮松等發生爭執並被打傷,警方出警後受理為治安案件調查,和榮松等6人相繼到案。今年1月,董某某在微博上講述自己的遭遇後引爆輿論,引發大批網民持續關注。
2月9日,經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和榮松等6人執行逮捕;3月9日,麗江市古城區檢察院以和榮松等6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和榮松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古城區法院提請公訴。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已撤訴
今年3月9日,古城區法院受理了被告人和榮松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後,依法向6名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及相關材料,並向本案的3名被害人送達了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告知了權利義務。4月19日,董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得到受理,其他被害人孫某、張某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6月,董某某與6名被告人達成和解,並就民事訴訟部分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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