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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將用3年遷建黃河灘區居民 涉逾24萬人

2017-08-18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劉蕊 鄭州報道)日前,國家發改委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河南省黃河灘區居民遷建規劃的通知》發改農經〔2017〕1460號,規劃總投資約144.07億元,用於河南省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程,包括住房建設、安置區佔地補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涉及人口24.32萬人。

根據《規劃》,河南省黃河灘區自洛陽市孟津縣白鶴至濮陽市台前縣張庄,河道長 464 公里,灘區面積約 2116 平方公里,耕地 228 萬畝,居住 人口 125.4 萬人,涉及鄭州、開封、洛陽、焦作、新鄉、濮陽等 6 個省轄市、17 個縣(區)、59 個鄉鎮、1172個自然村莊。

根據防洪需要和地方實際,本規劃從2017至2019年,用3年時間將河南黃河灘區地勢低窪、險情突出的 24.32 萬人整村外遷安置,2020 年完成搬遷任務。

《規劃》選擇外遷方式安置,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選擇集中安置的群眾,對有能力承擔規定自籌建房費用的,繳費後入住相應住房;對無力承擔規定自籌建房費用的,經戶主申請、張榜公示、群眾評議、縣鄉政府批准後,由省級投融資平台對遷建縣(區)政府提供融資幫助,用於解決困難群眾自籌建房費用,遷建縣(區)政府作為主體責任人,負責統貸統還。選擇到城鎮購買住房等分散安置的群眾,經戶主自願申請,所在縣、鄉政府審核同意,簽訂協議,並拆除原住房後享受搬遷群眾同等住房補助政策。

據了解,遷建資金主要從中央財政、地方財政、整合部門項目資金、群眾自籌和節餘建設用地指標籌資等 5 個渠道籌措,其中,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及群眾自籌資金用於住房建設,整合部門項目資金、節餘建設用地指標籌資用於安置區佔地補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規劃》還重點提及了財政、土地等各種配套支持政策。

在住房政策方面,選擇超面積住房的,超面積部分由搬遷群眾按實際成本價格購 買。選擇低於人均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的,依據減少面積減免自籌資金。新房建成搬遷後,必須及時拆除原住房,由當地政府組織復墾。選擇自主分散安置的搬遷群眾,原住房拆除後,可享受財政補助資 金。

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補助政策方面,延續試點政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由河南省財政整合部門項目資金,實行切塊包干補助辦法,由縣級統籌、包干使用。河南省在分解切塊下達交通、電力、教育、扶貧、文化等方面資金,以及安排鄉鎮衞生院、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及污水管網工程、農村環境整治等項目時,要統籌考慮遷建因素,重點向黃河灘區居民 遷建傾斜,優先支持安置區項目建設。

土地政策方面,結合本輪土地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充分考慮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安置區用地需求,將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安置區所需用地全部納入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對有灘區居民搬遷安置任務的縣,優先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節餘指標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提高土地級差收益。


責任編輯: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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