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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倡修撥款機制變相拉布

2017-11-28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年初審議本年度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申請時,反對派聲言要抽起爭議項目獨立審議而大肆拉布,逾9,000項工程的124億元撥款拖了個多月才獲批。「自決派」議員朱凱廸提出「檢討」整體撥款機制,包括在多個議員同意下,項目就需抽出來獨立審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28日強調,現行的做法明確清晰、行之有效,而朱凱廸的建議偏離公共財政的憲制原則,不會考慮。建制派批評建議是變相拉布。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28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朱凱廸的建議。他提出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制定爭議機制,容許抽起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中的個別項目獨立審議,以20個議員、簡單多數或絕對多數為門檻,又提出立法會每年應確認向財政司司長授權支用款項的機制。

朱凱廸聲稱自己並非想拉布,也非想大幅改變現行做法,只是現行做法會令整體撥款因當中一兩個爭議項目而被拖垮,波及其他沒有爭議的項目,稱建議會令財委會運作效率增加,也可紓解行政立法關係。

劉怡翔在會議上回應指,整體撥款機制由來已久,讓政府可以有效率地推展每年數以千計重要但規模較小的項目,並充分尊重及體現立法會職能。同時,機制也方便財委會集中時間和資源,審批更重要和工程費用較高的項目,是務實而有效的做法。

政府批違公共財政憲制原則

劉怡翔認為,朱凱廸的建議是對政府使用款項主動施加條件、限制或例外,偏離公共財政的憲制原則,因此不能接受。

他解釋,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特區政府的職權包括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決算,而第七十三條訂明,立法會的職權是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以及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同時,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八條,核准開支預算不得修改,但在財政司司長建議下由財委會核准的則不在此限。

衝擊建造業礙工人生計

他續指,改動整體撥款機制會牽一髮動全身,如要定期確認或修訂向財政司司長授權的內容,意味授權會不時更改,政府將難以持續有效管理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也會妨礙政府規劃和開展每年數以千計的項目,進而影響建造業的業務規劃,「尤其是以承接整體撥款項目為主的中小型承建商,更是首當其衝。如果承建商進行業務規劃有困難,可能會影響其聘用工人的安排,因而令工人生計受到影響。」

對於制定抽出個別項目獨立審議的機制,劉怡翔指違反整體撥款機制原意,在目前財委會議程長期大排長龍下也不切實可行,只會拖慢小規模工程項目及工程前期工序,連帶影響基本工程項目的推展,以致政府無法適時應對社會各種需要和需求。

劉國勳憂成拉布新招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認為,整體撥款機制可令工程靈活進行,又提到之前多個社區重點項目本已在區議會通過,卻因立法會拉布而被「拉死」,如每個項目都抽出來審議只會無日無之,擔心改動整體撥款機制會被濫用作拉布。經民聯的工程界議員盧偉國也批評,反對派的質疑是基於無必要的不信任,無視客觀情況。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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