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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主犯黃台仰傳棄保潛逃英國 警發通緝

2017-12-02
黃台仰無按保釋條件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黃台仰無按保釋條件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文匯網訊】(記者 冼國強)去年農曆新年爆發旺角暴亂案,被控煽惑暴動等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懷疑棄保潛逃,並無按保釋條件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正被警方通緝。消息指,特區政府與英國政府簽有移交逃犯協定,如確定黃台仰身在英國,港府可向英方提出引渡他回香港受審。

黃台仰與另外七人,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被控在旺角暴亂中煽惑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暴動等罪名,案件本月九日再進行審前覆核,下月十八日開審。黃台仰早前獲法庭批准,保釋候審期間到德國出席活動,原定於11月20日返回大埔警署報到,但他沒有出現,至11月22日需向法庭交出旅遊證件,同樣未有現身。

旺暴被告棄保有先例

據了解,黃台仰已被高等法院發出拘捕令,列入警方通緝名單。警方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但強調警方會根據案件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下落,將其緝捕歸案。另有報道指,黃台仰現時身在英國。

去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本民前」於網上號召支持者到旺角聲援非法熟食小販,其後演變成香港回歸後最嚴重的暴亂,黃台仰當時曾站上車頂指揮示威者,大批蒙面示威者向警方投擲地磚及玻璃樽,甚至縱火燒車,警員須向天開槍制止暴徒暴行,事件造成上百名警員受傷。暴亂平息後,黃台仰匿藏多天,逃避警方追捕,但警方最終於天水圍一個公屋單位將他拘捕,並在單位內搜出53萬港元現金,及上百粒俗稱「偉哥」的壯陽葯。

旺暴案被告棄保潛逃其實有先例,其中一名女被告、18歲的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以3000元保釋。今年1月17日她原定與其他10名旺暴案被告在區域法院接受聆訊,但最終沒有出現,法庭隨即頒下通緝令。最後外界發現李倩怡在「台獨派」的協助下,棄保潛逃至台灣。網上早前流傳一段李倩怡的聲明及錄音,承認是「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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