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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 批准鄭若驊完成仲裁合情合理

2018-01-12
特首批准鄭若驊完成有關仲裁事宜不構成利益衝突(全媒體新聞中心資料圖片)

特首批准鄭若驊完成有關仲裁事宜不構成利益衝突(全媒體新聞中心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周四晚(11日)發出新聞稿稱,行政長官獲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正處理6宗接近完成的仲裁個案,須作特別處理;該六宗個案已完成審理,而鄭若驊以仲裁員身份所負責的工作基本已經完成,僅餘下相關仲裁團隊最後擬定及公布仲裁結果。特首辦指,批准鄭若驊處理有關事宜是基於實際及極特殊情況作出的合情合理安排,過往亦有先例。

特首辦稱,鄭若驊擔任的該6宗個案並不涉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職位或任何香港公共組織。經考慮上述因素及是次任命的特殊情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根據受聘為主要官員的《服務條件說明書》第14條的規定,批准鄭可在出任律政司司長期間完成處理該六宗仲裁個案。鄭若驊就該六宗仲裁個案自1月6日起(即自她出任律政司司長之日起)所提供的專業服務的收益將會悉數捐作慈善用途。

過往有先例 無利益衝突

此外,行政長官亦按上述規定批准鄭若驊在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項目本學年的春季課程中繼續擔任教學工作,為期約三個周末,不收取任何報酬。

另外,鄭若驊在私人執業期間,曾持有一家私人公司75%股權及擔任該公司董事,為其資深大律師私人執業提供秘書處服務;鄭若驊已於1月9日辭任該公司董事;同日將其所有相關股權轉讓他人,轉讓手續預計在短期內完成。

特首辦稱,行政長官批准鄭若驊完成處理上述幾項事宜是基於實際及極特殊情況作出的合情合理安排。這安排並不會影響鄭擔任律政司司長所須履行的職務或香港特區政府的工作,亦不構成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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