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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的中國:春運搭上共享經濟順風車

2018-02-13

【文匯網訊】眾人拾柴火焰高,「人類最大規模的周期性遷徙」如今搭上了共享經濟的便車,共享理念在這場30億人次的大遷徙中凸顯出了自身的價值。

2018年,40天近30億人次運輸量的春運,是對交通運輸部門的一次「大考」。在這場「大考」中,倡導共享理念的先鋒--滴滴走在了前列,宣布在今年整個春運期間,將為杭州、成都、天津三個城市的用戶提供預定跨城順風車的服務。

滴滴預測指出,2018年春運期間在其平台上通過順風車模式運送3300萬人回家,這一運力預計將佔到春運期間民航客運量的50.77%和鐵路旅客發送量的8.48%,更是此前兩年滴滴順風車運送人數總和的3倍。

從汽車、自行車到雨傘、充電寶和住宿,「共享經濟」近年來在中國風生水起,並在全球掀起了「複製」熱潮。近日有調查報告指,2017年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強勁,行業規模達到5.72萬億元人民幣。如今,共享的理念已經滲透到諸多行業。

今年,將共享理念付諸於春運之中,滴滴並不是唯一的「獨行俠」。

廣鐵集團在今年春運首次為旅客推出了「高鐵+共享汽車」服務,一列列共享汽車整齊地停靠在廣州南站南1停車場,乘客可通過關注「鐵旅e行」微信公眾號,完成用車相關註冊,就可駕車離開,打通春運回家的「最後一公里」。

中國交通部副部長劉小明表示,鼓勵並規範順風車、營運車輛城際拼車等新業態新模式參與春運,充分利用社會運力資源,提高運輸能力。

劉小明直言:「鼓勵城際拼車,但是城際拼車一定要使用合規的營運車輛,這是確保旅客安全、春運安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的底線。」

交通運輸部交通幹部管理學院教授張柱庭表示,政府部門對順風車的態度是「鼓勵」與「規範」並存,但未提及「允許」,是政策把握上的嚴謹與人性化,不以營利性為目的的順風車是由車主、乘客雙方共同約定的結果,車主收取費用,也應僅以分攤「合理成本」為基準,不能抱有任何賺錢的目的。

張柱庭認為,無論是春節還是平日里,順風車代表的拼車模式都是一個剛需市場,理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讓拼車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消除車主和乘客雙方的後顧之憂,同時對司機的資質審查、乘客的信用評價以及推出配套保險產品等都是能讓拼車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哈爾濱人王宏博和泰安人趙興峰就是共享經濟順風車的先行體驗者。

2628公里,歷時5天4夜,從泰安到三亞,王宏博和趙興峰因為一場跨越大半個中國的順風車之旅而相識。

去年,王宏博在滴滴平台上發佈的春運開車路線與趙興峰的出行路線匹配度很高,兩人一聊就定下了順風車計劃:王宏博先從哈爾濱開到泰安,接上趙興峰一家三口,直奔三亞。

「父母每年10月1號就從東北去三亞,第二年5月1日再回來,候鳥式養老嘛,那我過年就得去三亞。」王宏博告訴中新社記者,從2014年到2017年,他已經連續四年在春運期間開車往返於哈爾濱和三亞,選擇開順風車在與人方便的同時能省錢、交朋友,「還可以給春運交通貢獻點力量嘛,能送一個是一個。」

今年春運大幕開啟前,王宏博已經抵達三亞與家人團聚。雖然他沒能在今年春運期間繼續當上順風車司機,但順風車這一共享經濟理念在春運中的作用已越來越明顯。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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