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小米公司赴港遞交招股書的消息引發關注。
5月22日,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和「綠色江南公眾環境關注中心」(簡稱「綠色江南」)發佈報告稱,伴隨過去四年的急速擴張,小米公司的供應鏈多次出現污染問題,自2014年起,環保組織每年都通過郵件致信小米,希望就其供應鏈污染問題進行溝通,面對環保組織的質疑和追問,小米公司除在2015年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過一次外均選擇沉默。
環保組織認為,小米公司在其招股書中僅強調「我們不經營任何生產或組裝設施,僅營運部分關鍵倉庫及委聘第三方運輸產品」,並且招股書及其他公開發佈的資料均未充分履行「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的披露責任。
環保組織梳理出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深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通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長盈精密、聞泰集團等多家「疑似小米供應商」,這些企業近年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違規行為。
5月22日晚,兩家環保組織負責人表示,5月15日,6家環保組織:綠色江南、環友科技、綠色瀟湘、自然之友、綠行齊魯和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再次聯合致信小米,但尚未有回應。
針對上述問題,小米公司相關人士表示目前企業正處於IPO前的緘默期,目前未收到更多回應。
熟悉香港資本市場的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分析認為,此事不會妨礙小米IPO上市,但不妨以此為契機,強化企業的環保意識。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負責人馬軍說,參與報告的環保組織已於5月23日就此事致信港交所。港交所於5月24日回函稱已注意到相關問題,正由相關部門處理,有結果會及時反饋。
報告:多家「疑似小米供應商」出現環境違規
「我們關注小米的相關情況有4年多,因為小米的生產銷售量很大,電子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本來就存在污染的問題,它現在要上市了,融資肯定會擴大規模,會進一步增加污染,我們希望各界都能關注到這個問題。」5月22日,馬軍闡述了發佈此次報告的初衷。
據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屬於「一般披露」,企業有責任做到「不遵守就解釋」。
環保組織報告指出,查詢小米公司網站,及其它能夠找到的公開發佈的文件,並沒有看到其對「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作出披露。
在這份報告中,環保組織通過查詢檢索公開新聞報道等資料,梳理出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深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通達(廈門)科技有限公司、長盈精密、聞泰集團等多家「疑似供應商」,環保組織檢索環保部門的環境監管記錄發現,上述企業近年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違規行為。
以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為例,環保組織通過檢索公開新聞報道,發現該公司自2013年起與小米公司建立了供應關係。
5月12日,環保組織綠色江南聯合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對毅嘉電子進行了實地調研,發現毅嘉電子西區圍牆外有向河道排水的現象,隨後綠色江南工作人員近距離觀察發現,在河岸圍牆的水面處,有一根管道從毅嘉電子污水處理站區域的石牆伸出,正在向河道排水。
綠色江南工作人員隨後將水樣送交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必維申美商品檢測(上海)有限公司進行分析,發現水樣中的銅含量和PH數值均明顯超標。
蘇州環保局及江蘇省環保廳工作人員已趕赴毅嘉電子進行調查,發現確有環保組織舉報的管道排水情況,目前水樣已送檢,相關問題正在調查處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自2014年至今,每年都有不良環境監管記錄,蘇州市環境保護局官方網站信息顯示,該公司在2018年3月還因超標排放污水被蘇州市環保局依法處罰。
此外,其他「疑似供應商」在近三年也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未驗先投等環境違規行為。
馬軍表示,出於客觀嚴謹考慮,上述企業在報告中僅被定性為小米公司的「疑似供應商」,供應鏈關係需要通過合同文件確認,環保組織也就此向小米公司求證,但尚未有回應。
「我們盡力找到公開的資料,然後建立起關聯。我們寫作『疑似』,但是我們認為公開的資料還是相當強有力的。」馬軍說。
報告稱,小米公司的供應鏈可能存在環境風險,且部分「疑似供應商」多次超標排污,環境風險較高。報告還認為,小米公司沒有履行港交所要求企業披露「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的相關規定。
環保組織:數年來一直希望與小米溝通供應鏈污染問題
港交所在其發佈的《指引》中,要求企業就「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要做到「不遵守就解釋」(comply or explain)。
在小米IPO的招股書中,小米公司表示,「我們聘用外包合作夥伴組裝自主研發的硬件產品,且依賴合作夥伴供應生態鏈硬件產品成品。我們不經營任何生產或組裝設施,僅營運部分關鍵倉庫及委聘第三方運輸產品。因此,我們並無面臨重大健康、安全或環境風險。」
環保組織的報告就此指出,小米公司的上述陳述已然證明其背後存在供應鏈體系,這些企業自然必須被視為小米公司的供應鏈,而小米公司亦必須承擔「管理供應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政策」的披露責任;港交所《上市規則》規定發行人若偏離「不遵守就解釋」條文,則需在ESG報告中提供「經過審慎考慮的理由」,但小米公司並未對此作出回應。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負責人馬軍及綠色江南負責人方應君均表示,自2014年起,環保組織每年都通過郵件致信小米,希望就其供應鏈污染問題進行溝通,僅在2015年得到過唯一一次較為正式的回應,而分析這個回應可以看出,此次小米招股說明書中相關缺失,並非偶然失誤。
小米公司曾在2015年6月4日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稱,小米作為一家專注智能手機研發的互聯網公司,並沒有從事生產製造,而是和蘋果、三星等選用同樣全球頂級的供應鏈企業來戰略合作,環保組織的意見小米會反饋給供應鏈合作企業,督促其採取措施改善。
馬軍說,蘋果、三星、華為等企業已經通過企業環境監管記錄信息,識別供應商的環境合規表現和供應鏈的環境合規風險,承擔供應鏈環境管理責任。
「現在看起來小米嚴重缺乏這方面的意識,也沒有建立起相關的供應鏈管理的體制,這在全球一線主流的品牌裡是罕見的。」馬軍說。
方應君表示,對於小米而言,供應鏈體系是公司產品不可分割的一環,對供應鏈體系盡到環境管理責任也是企業不應忽視的問題。
馬軍說,在當下中國進一步加大環保工作力度的背景下,供應鏈的環境風險甚至將導致財務風險和投資風險,IPO時按要求披露相應的風險管控機制,也是對投資者負責任的做法。
證券業人士:難以被定為披露違規
對於此次小米IPO被環保組織指稱涉嫌披露違規的情況,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分析,環保組織提出企業供應鏈管理及社會責任履行問題有其積極意義,包括小米在內的國內企業理應重視,但從港交所的角度看,小米公司難以被視為披露違規,此事也不會妨礙小米的IPO上市。
「從港交所的角度來說,供應鏈的社會責任問題,很難說是披露違規,因為並不會影響公司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一般需要強制披露的是對於公司的經營或業績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情。」沈萌說,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仍遠沒有傳統要求的相關事項那般嚴格。
沈萌說,此事一方面是小米確實做得不夠,國內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時,對於環保和企業責任相關問題普遍不是很積極,目前整個中國製造業對於環保和社會責任的要求,也並不是非常嚴格,相關制度也並非很完善。
「但是用這樣的理由來阻止小米的IPO或者設置障礙,可能性也不太大,畢竟企業社會責任只能說是道德方面的約束,並不能成為在資本市場上的一個硬性標準。」沈萌說。
沈萌說,如果是小米自身生產過程中涉及環保問題,比如被立案處罰沒有公佈,那肯定是有重大瑕疵的,但是對於供應鏈的相關問題,其中的模糊空間很大,畢竟供應鏈裡有強供應鏈也有弱供應鏈。
沈萌表示,此次事件應成為一次契機。一方面是國內企業未來要增強這方面的認識,另一方面要加強國內環保方面的立法,以往對於國內企業供應鏈管理中的環保問題,主要只能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和道德層面去審視,並無強制性規定去規範和管理。
責任編輯:Can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