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據廣州海關6月7日消息,該關隸屬番禺海關日前查獲一名香港旅客違規攜帶文物出境案,查獲文物222件。
當日,該香港旅客自蓮花山客運港準備乘船前往香港。海關關員發現其隨身行李中有一堆瓷器碎片,看上去年代久遠。經向該名男子了解,這批瓷器碎片為其所在公司國內收集的斷代標準件,準備帶往香港檢測分析瓷器上的顏料成份。
後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這批文物中220件屬於禁止出境文物,其中元窯變釉瓷片1件、明青花瓷片48件、彩瓷片7件,清青花、彩瓷、豆青、黃釉等瓷片164件;2件屬限製出境文物,均為民國彩瓷片。
根據國家《文物出境審核標準》,1949年以前生產製作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而1911年以前生產、製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攜帶文物出境不向海關申報的,一經鑒定為禁止或限製出境的文物,將依據有關法律予以沒收或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番禺海關蓮花港旅檢科科長黃小鋼說,進出境旅客要了解國家文物管理規定,即使是文物碎片,也不可以攜帶出境。目前,該案已移交緝私部門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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