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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樓市最嚴新政出台 新購房3年內限售

2018-07-3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31日晚間,深圳市發佈《市規劃國土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請示》,新「深四條」 樓市調控政策堵住現有市場漏洞,調控升級。這是深圳史上最嚴新政,重點包括新增供應用地上所建公寓只租不售、個人新購商品住房3年內限售、離婚2年內購房首付不低於70%。

深圳房價三年來翻倍,今年以來更是出現利用政策漏洞排隊搶購新房的現象。圖為購房者不久前雨中排長隊搶購深圳華潤城潤府

深圳房價三年來翻倍,今年以來更是出現利用政策漏洞排隊搶購新房的現象。圖為購房者不久前雨中排長隊搶購深圳華潤城潤府

在加強法人單位購買住房管理政策上,「深四條」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通知發佈之日起,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手續;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簽的,可繼續完成交易。

住建部專家、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表示,近期,一些熱點項目以公司名義購房的數量佔到了房源總套數的20%以上,部分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通過註冊公司搖號購房,對剛需形成擠壓。為此,深圳借鑒北京、上海等城市做法限制企業購房;一是有利於堵住漏洞,避免個人繞開限購政策進行炒房,二是有助於「搖號購房」的公平性,防止企業「與民爭利」。政策的出台及時且必要。

在加強商務公寓銷售和運營管理上,「深四條」稱,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征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通知發佈之日起,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簽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對於加強商品住房轉讓管理,「深四條」指出,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簽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房者購房首付5成

第四是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深圳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

今年以來,深圳市離婚人數增長較快,存在通過離婚規避「深八條」限購、限貸政策投機炒房問題。

王鋒認為,深圳房地產市場形勢還不穩定,市場投機炒作仍比較明顯;特別是新房市場,近期出現了企業參與炒房、個人藉助離婚炒房、利用商務公寓炒房等現象,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在此背景下,深圳出台了該新政。

深圳樓市新政要點

新增供應用地上所建公寓只租不售

新購買商務公寓5年內禁售

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商品住房

新購商品住房3年內禁售

離婚2年內購房首付7成

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房者購房首付5成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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