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報記者 周峻峯)就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發生暴動案件,前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與「美國隊長」容偉業等五人面對的案件合併審理,其中第五被告袁智駒昨天於高院承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梁天琦等四人否認控罪,惟梁不忘其「做騷」的浮誇本色,在法庭如此莊嚴之地,仿似登台般,不時與公眾席上的好友打眼色,以及以韓式心形手勢回應,態度相當輕佻。
梁天琦在今年六月就一項亞皆老街範圍的暴動罪,被判入獄六年,其一項煽動暴動罪則不成立;至於另一項未達裁決砵蘭街範圍的暴動罪,則與第二被告李諾文及第三被告林傲軒,延至昨日開庭合併審理。同日開庭受理的,尚有有「美國隊長」之稱的第四被告容偉業及第五被告袁智駒。
向公眾席打眼色
案中除被告袁智駒,梁天琦與其餘三人皆否認全部控罪;其中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否認一項暴動罪,容偉業則否認一項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四項暴動罪。
多名「港獨」及亂港派到庭聲援,開庭時一度起哄。梁天琦甫步入被告欄後,即重現當日鼓吹暴徒衝擊警方防線的「做騷」浮誇本色,他在法庭莊嚴之地亦無視聆訊內容,不時與坐在公眾席的好友打眼色,以及以韓式心形手勢回應他們,其間又不時眈天望地,態度相當輕佻。當控方在庭上再度播出14段片段指證被告袁智駒時,梁的表現更是漫不經心。到播放部分梁的惡行片段,例如號召群眾衝擊、暴徒擲磚、容許他人縱火等,他仍把目光放在公眾席。
當被告袁智駒承認控罪,以及控方於庭上播放袁在旺角用白色金屬棒插向警方、拋垃圾桶、疑似縱火等片段時,梁仍然沒有一絲的內疚表情;聆訊期間他不時低頭,手執藍色原子筆寫筆記。
僅第五被告認罪
社民連成員今早與第四被告容偉業等人於開庭前,在高院門外叫囂聲援各被告,要求「釋放梁天琦,釋放所有政治犯」等。控辯雙方下午爭論應否在傳媒及陪審團面前公開爭論法律觀點,今日會先討論有關專家證人的議題,未來兩星期會討論餘下第二被告的案中案、犯罪意圖、相片證供及陪審團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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