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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下月出台垃圾分類激勵機制 3年總獎金近2億

2019-07-0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深圳也將推進實施垃圾分類了,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佈《深圳市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實施(2019-2021)》(徵求意見稿),提出,2019-2021年,全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6250萬元。獎勵涉及個人、家庭、住宅區、單位,其中,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補助資金2000元,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補助資金1000元。目前,該項措施徵求意見已經結束,預計8月份正式出台實施。

深圳擬下月出台垃圾分類激勵機制。(記者 郭若溪 攝)

深圳擬下月出台垃圾分類激勵機制。(記者 郭若溪 攝)

該徵求意見稿提出,生活垃圾分類激勵工作採取通報表揚為主、資金補助為輔的方式,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家庭、個人、住宅區和單位進行激勵。除「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外,深圳提出的激勵措施還包括對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通報表揚並補助資金2000元,對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通報表揚並按照10萬元/1000戶的標準補助。

深圳還將對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經辦人分別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不佔用各區積極個人名額),給予補助資金1000元/人。

對於激勵條件和標準的認定,徵求意見稿提出,「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應符閤家庭成員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準確分類投放垃圾每年累計不少於120天,家庭成員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準確分類投放垃圾每年累計不少於120天。

深圳擬下月出台垃圾分類激勵機制。(記者 郭若溪 攝)

深圳擬下月出台垃圾分類激勵機制。(記者 郭若溪 攝)

「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評選範圍包括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志願者、教師以及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其他人員。對於督導員,全年督導時間不少於200小時,且認真開展現場督導,表現突出;對於志願者,全年志願服務時間不少於200小時,且主動踐行生活垃圾分類,帶動身邊家庭或個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對於教師,要求在推動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表現突出;對於其他人員,要求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培訓、管理等相關工作不少於2年,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具有較強示範引領和推動作用,主動踐行生活垃圾分類,帶動身邊家庭或個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為此,深圳市各區財政3年間每年將拿出6250萬元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3年共計1.875億元。

預計8月份正式出台實施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楊雷表示,做好垃圾分類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而是要長期持續,每天堅持做。推行獎勵機制是為了在社會營造堅持做好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不是對每次分類都獎勵,而是從一個年度來看,進行考核後做出獎勵。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事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則表示,開展垃圾分類有一定的成本,有了獎勵機制,可以更好地幫助開展垃圾分類,有利於調動各界開展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據悉,該項措施徵求意見已經結束,深圳市城管局正按照政府規範性文件的法定程序積極推進該方案,預計8月份正式出台實施。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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