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畢平鳴 香港群策匯思成員
隨着示威者的違法及暴力程度愈來愈高,對社會的破壞及影響愈來愈大,警方近月的行動亦已相應升級,不止是「驅散」,更是「拘捕」,至今已拘捕逾千名示威人士,而且拘捕人數更不斷上升。事實上,接二連三的暴力示威已令無辜百姓惶恐終日,時刻都在憂慮自己家園附近會否有暴徒縱火;市民日常生活也大受影響,出差旅遊竟因通往機場的道路被堵塞而需徒步行到機場,上班出外也要時刻留意鐵路有否被暴徒蓄意破壞而引致癱瘓,難道沒有就《逃犯條例》修訂表態的大多數人就要被迫承擔這批示威者訴求未被滿足的惡果?
根據基本法第18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就特區政府因不能控制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將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屆時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所有香港人必須明白,這項應急措施是完全有法理依據而且合乎憲法規定的,也沒有跟「一國兩制」有任何抵觸。身為「一國兩制」總工程師的鄧小平也提到當香港出現動亂時,中央是一定會干預的。現在的香港還嫌不夠亂嗎?擲汽油彈、癱瘓機場、刑毀鐵路、襲擊警察,這些顯然危及香港市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焚燒國旗、玷污國徽、在示威過程中高舉「港獨」旗幟,高喊「時代革命」的口號,更是粗暴踐踏中央政府設下的底線。無論是在深圳整裝待發的武警抑或是駐守在香港的解放軍,都能成為迅速平息目前動亂的選項。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港澳辦日前的新聞發佈會及中央政法委其實已對暴徒發出最後通牒。任何曾經在反修例事件中做出違法行為的人已留下犯罪痕跡,不要心存僥倖以為蒙面、戴口罩、着黑衣便可在犯罪後逃之夭夭。每個人都必須要為他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更何況是刑毀、襲警及縱火等嚴重罪行。冀望社會上自詡為「和理非」的一群能跟那些「勇武派」畫清界線,不要受脅於他們的粗言相向而變相助長他們的暴行變本加厲,否則香港社會將要付出的付價未必是我們這一代人擔當得起的。
責任編輯:gl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