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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法庭監察」是維護公正司法的必由之路

2019-09-16

文/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三個月來的暴力衝擊正在蠶食香港的法治基礎,警隊在承受巨大壓力情況下,仍以專業、理性的風格構築了一道維護香港社會穩定的「防波堤」;但令人遺憾的是,「警察拉人,法庭放人」現象不斷發生,無論是被控暴動罪的暴徒,還是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爆炸品的「港獨」分子,乃至縱暴派議員及亂港頭目,被捕後很快保釋,繼續宣揚「港獨」、禍亂香港。以亂港頭目黃之鋒為例,近日兩度被拘捕、兩度很快被保釋,法庭竟然允許其出境繼續實施反中亂港活動,令人匪夷所思!

再看上周五的屯門法院,又是一宗輕判案例:37歲清潔工聲稱因憎恨警察,上月八日參與圍堵屯門青山警署,並向警署外牆投擲汽車金屬零件,令外牆有兩厘米刮痕。雖然被告承認刑事損壞罪,但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僅輕判其80小時社會服務令,連大律師馬恩國都公開表示,此宗案件的判刑明顯過輕,根本沒有阻嚇作用。

人們不禁要問:難道法官可以根據自己的好惡做出裁決嗎?法官並非聖人,不能指望每個案例都是百分之百的公正。那麼,如何維護司法公正呢?引入「法庭監察」是維護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

判例令人匪夷所思

最近,有兩則法庭判例引發市民廣泛關注。一則是港大學生咬斷警察手指案,另一則是退休老人傷人案。在今年七月沙田遊行引發的衝突中,22歲港大應屆畢業生杜啟華,咬斷警員手指,那張血淋淋的照片公佈於眾,令人痛心,令人憤慨!杜啟華被控兩項蓄意傷人、襲警等四項罪,儘管控方一再強調,控罪性質嚴重,但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不僅批准保釋,同時剔除宵禁令,更減免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次數。在不久前一次市民之間的衝突中,65歲退休老人符柱標因不滿「中學人鏈」高呼口號音量過大,情緒激動,混亂中傷及一名女教師,令其手指受傷,被控傷人罪。儘管老人健康欠佳,希望法庭予以有條件保釋。但裁判官卻以「案件性質嚴重」為由,駁回申請。

同一性質案例,卻有不同裁決,令人驚愕不已!杜啟華的四項控罪中,一項涉及《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退休老人符柱標雖然同屬《侵害人身罪條例》,但條款不同,最高只判三年。不論所控罪名的數量還是罪名的嚴重程度,後者都明顯少於前者。法庭對罪名多、罪行重的嫌犯網開一面,對罪名少、罪行輕、且有健康原因可輕判的嫌犯毫不手軟,這樣的裁決豈能令人信服?

類似的判例還很多,許多非法集會的嫌犯、乃至「暴動罪」重罪的嫌犯,都獲得保釋。似乎只要「年輕人出發點是好的」,就可對其網開一面,明顯是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以價值判斷替代法律判斷,有違法治精神,是法官的失職之舉!

完善監察機制有助司法公正

最近諸多案例證明,香港的「司法獨立」已經演變為「司法獨大」,無論法官的判決如何荒唐,似乎都沒有辦法。這是一種極不正常、極不合理的現象。

基本法規定法院內部有一套監督機制,但從非法「占中」、「旺角暴亂」,以及最近的諸多案例來看,法院內部的監督機制有失靈傾向。任何權力都需受到有力監督,否則,法治基礎必遭侵蝕。引入「法庭監察」,理由有三:

其一,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行使審判權難度係數很高。「一國兩制」的創舉還在摸索實踐當中。本港現有法官大都從回歸前過渡而來,習慣性地按「老黃歷」判案,容易重視香港法律、輕視憲法和基本法,這就需要引進「法庭監督」機制糾偏糾錯。

其二,香港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實行報備制,難以形成對法官的監督。「報備制」意味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法官缺少剛性制約,加之香港法官是終身制和外籍法官居多,更削弱了對法官的制約。引進「法庭監督」機制,可為司法公正加一道「保險」。

其三,「法庭監察」已成國際慣例,應該借鑒。美國對法官的監督,有來自法院的內部監督,有來自行政、立法部門的監督,還有通過美國律師協會對法官的評議制度、公眾投訴制度、媒體評論等外部監督。這種監督機制有效防止量刑不准、裁決不公的現象,香港有必要借鑒。

全民推動「法庭監察」

《大公報》近日數度刊登文章,建議民間在互聯網發起「法庭監察」運動,希望法官和裁判官也需向公眾問責。這一做法體現的是國際通行的審判公開精神,市民應積極響應。「法庭監察」至少應從三個方面入手:

第一,要求法庭公開案情。法官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但人無完人,仍難免「失之於萬一」。公開案情,讓公眾了解案子的來龍去脈,有助於做出公正的裁決。

第二,要求明確主審法官名字。每位法官以往都積累了諸多判例,哪些案例是「經典之作」?哪些案例有失公允?相信行政、立法,以及律師行業、新聞媒體都有各自看法,提前明確主審法官名字,有助於提升審判「透明度」。

第三,要求明確輕判、重判的法律依據。前文提到同一性質的案例,法官的裁決大相逕庭,那麼,法律依據何在?如果法律依據飽受質疑,說明法官有失職之嫌。

在大風大浪、大是大非面前,才能檢驗出香港司法制度的利弊。興利除弊,完善機制,有利於築牢香港的法治基礎,現在動手還不晚!

來源:大公報9月16日A5版點擊香江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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