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今日(8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卓衡表示,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的目的是嚇阻企圖蒙面犯法的人士,以及讓警方更加有效調查罪案,警方對這些能夠便利執法的措施表示歡迎。
吳卓衡指出,新法例是以《公安條例》為基礎,加一些禁止蒙面的條文,包括禁止於非法集會等4種情況下蒙面等組成的。他表示,公眾在公共場合蒙面沒有問題,只要按要求除下蒙面物,讓警方核實身份即不會觸犯法律,過後也可以再戴上。此外,公眾在生病以及有合理辯解等情況下,也可以蒙面而不觸犯法律。吳卓衡說,法例的最終解釋權歸於法院,警方會適時加強宣傳及作出補充。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