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就傳媒有關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司法管轄權的查詢,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17日)發表聲明表示,內地有關當局在港珠澳大橋東人工島設立安全檢查站,有關部分位於珠海範圍,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上述安排與《三地政府協議》中第18條所訂明的「三地三檢」安排並無抵觸。
發言人指,港珠澳三地政府有責任各自按其法律,於大橋上自己的屬地內進行執法及行使司法管轄權。根據「屬地原則」,位於香港範圍的香港連接路及香港口岸的運作及執法由香港特區政府遵照香港法律執行;位於珠海範圍的大橋主橋的運作及執法由內地部門按內地法律執行;而位於澳門範圍的澳門口岸的運作及執法則由澳門特區政府按澳門法律執行。
發言人續指,按上述原則,如有入境旅客或車輛在大橋香港段發生任何違法行為,即使未抵達香港口岸完成辦理入境手續,香港執法機關仍可行使執法權,不會有在大橋上出現法律真空、無法可執之說。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政府不會亦不宜干預內地政府於其司法管轄範圍行使執法權,正如內地及澳門政府均不會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於香港特區範圍內的執法事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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