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港府更新新型冠狀病毒呈報準則 與確診個案密切接觸須通報

2020-01-16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衞生防護中心今日(16日)表示,鑑於最新情況及風險評估,更新「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的呈報準則,擴闊呈報的條件。

原本呈報準則是醫生如發現病人發燒及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並在病發前14天內到訪武漢市,不論曾否到過街市或海鮮市場,應通報衞生防護中心。更新之後,加入兩項可呈報準則,包括有相關病徵的病人,病發前14天曾到訪內地醫院,或曾與新型冠狀病毒確診個案出現病徵時有密切接觸,也要通報衞生防護中心。衞生防護中心會發信予醫生及私家醫院通知更新呈報準則。

衞生防護中心表示,正密切監察日本新增一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確診病例。根據日本衞生部門資料,病人為30歲中國籍男子,居於日本神奈川,沒有到過武漢市華南海鮮市場,但在武漢逗留期間曾與一名肺炎病人有接觸。該病人其後證實對新型冠狀病毒呈陽性反應。

衞生防護中心再次呼籲市民,不論在本地或外遊期間,應時刻保持個人、食物和環境衞生。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