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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乘客乘出租車、網約車須出示身份證並登記

2020-02-0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馮雷)2月1日,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通告稱,1日12時起,乘客乘坐出租車和網約汽車時應向駕駛員出示二代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並進行登記。

據知,自2020年2月1日12時起,所有出租汽車駕駛員要做好自身防護,營運時必須佩戴口罩,不得出市區長途營運(新鄭機場地區除外),同時做好車輛消毒工作,否則,不得營運。

營運過程中,駕駛員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在後排乘坐,並系好安全帶。乘客乘車時應向駕駛員出示二代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配合駕駛員通過掃描出租汽車二維碼方式自行登記或通過現場填寫《疫情期間乘客乘車信息登記表》的方式登記。如有違反上述要求或不配合者,駕駛員不得搭載。

營運過程中,遇有咳嗽、發熱等症狀乘客或從疫區返鄭乘客,需向屬地防疫部門報備,並配合防疫部門做好隔離工作。如乘客拒不配合,及時撥打110,由公安機關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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