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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緊急法禁蒙面符基本法

2020-04-10
■上訴庭裁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規例》並無違反基本法。 資料圖片

■上訴庭裁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規例》並無違反基本法。 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鄭治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去年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規例》,被24名泛暴派立法會議員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於去年11月裁定《禁蒙面規例》及《緊急法》違反基本法,致《禁蒙面規例》於去年12月10日失效。律政司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昨頒佈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部分得直,即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規例》並無違反基本法,可在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下仍然生效,但不適用於獲批准的集會遊行。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和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處理律政司的上訴。他們在昨日頒佈的判詞中指出,《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他們認為屬於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情況時,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如果《緊急法》被裁定為違反基本法,法律便會留下一個重大缺口,行政長官便被剝奪所需的權力,以制定有必要的緊急情況規例來作出迅速靈活的應對。

特首需權力應對緊急情況

判詞續指,對於「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定義廣泛,則是因為行政機關需要廣泛及靈活的權力,迅速和有效地處理所有突發事件,當行政長官引用《緊急法》來制定緊急情況規例時亦是受到密切的審視,且立法會可以行使控制權,藉着「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將行政長官引用《緊急法》制定的緊急情況規例廢除,故此裁定《緊急法》並沒有抵觸基本法。

至於有關《禁蒙面規例》中,「任何人不得在身處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屬犯罪」的部分,上訴庭裁定符合基本法,但在禁止任何人在獲警方批准的集結,以及在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遊行中使用蒙面物品的條例,則被裁定違反基本法。

上訴庭亦裁定《禁蒙面規例》中允許警務人員截停蒙面者,要求他除去有關蒙面物品來核實身份,並有權除去其蒙面物品的條例屬違反基本法。

泛暴不死心揚言上訴終院

泛暴派立法會議員昨發表聲明,稱上訴庭3位法官「對過去接近一年的警方濫權、濫捕、濫暴和濫告視而不見」,並表示會就是次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捍衛市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云云。

特區政府於去年10月初宣佈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規》,24名泛暴派立法會議員,以及「長毛」梁國雄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並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暫緩實施。惟法庭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禁蒙面規例》於去年10月5日正式生效。但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林雲浩及周家明去年11月裁定《禁蒙面規例》及《緊急法》違憲,《禁蒙面規例》則超越了《緊急法》所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權力。

政府其後提出上訴並要求暫緩判決,原訟庭於去年12月10日拒絕政府的暫緩要求,《禁蒙面規例》正式失效。特區政府在上訴時指出,如《緊急法》及《禁蒙面規例》符合基本法的基礎被否決,等同鼓勵示威者參與暴力示威,無視暴力示威者透過蒙面來掩飾身份作奸犯科,進而增加對民眾安全的威脅,更會剝奪政府在緊急狀態下阻止暴力及破壞他人財產所作出的合法手段。

梁美芬:多地有法禁蒙面

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環顧世界各地,丹麥、德國、法國、瑞典、西班牙、奧地利、美國有15個州,還有加拿大都已訂立了禁蒙面法,加拿大對此的最高刑罰更是監禁10年。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規例》,並非為了削減言論自由,而是為了阻嚇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更向社會傳達清晰的信息,不可自恃蒙面為所欲為,同時保障光明磊落表達意見的市民。

她強調,目睹幾個月來蒙面暴徒到處大肆破壞,必須支持政府止暴制亂,相信當局會把《禁蒙面規例》由短期規例變成法例,能夠長期執行。

張國鈞:時代久遠仍有效

身為律師的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指出,上訴庭的判決帶出兩個明確的訊息:首先,法庭肯定了回歸前的法律,即使制定時代久遠,仍然有效及適用在現今情況,故期望市民不要被泛暴派誤導,誤以為《緊急法》已不適用,而以身試法。其次,法庭的判詞列出了可以適用於香港出現緊急情況的法律依據,即除《緊急法》外,其他的都需要中央政府介入。就此能夠盡量透過本地法例處理特區內部情況,是最少爭議,也是最佳的方法,上訴庭的判決,值得肯定。

傅健慈:判決未考慮黑暴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傅健慈大致歡迎上訴庭的裁定,但對上訴庭裁定《禁蒙面規例》針對公眾集會和遊行則違憲的裁決表示失望。

他認為,是次上訴庭沒有全面充分考慮在修例風波中,有大量蒙面人參加合法集會和遊行,其後演變為黑暴的極端違法行為。《禁蒙面規例》不但賦予警方在防止和偵查罪行、搜證和辨認罪犯擁有權力和高效,根本沒有侵犯参加者的人權自由,更可起到阻嚇作用,減低蒙面人心存僥倖的心態及犯法的衝動,呼籲特區政府積極考慮上訴。

葛珮帆:禁蒙面阻避刑責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禁蒙面法推動組」歡迎有關裁決,《禁蒙面規例》有助阻嚇暴徒以蒙面進行激進違法行為逃避法律責任,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市民安全,並無違憲。

她指出,《禁蒙面規例》應該針對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認同有關規例應用於參與非法集結的蒙面者身上,未來「禁蒙面法推動組」會繼續支持警方就《禁蒙面規例》的執法行動,期望社會能早日回復平靜。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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