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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30周年|國家安全10大隱患 香港亟須立法補漏

2020-04-16

【文匯網訊】昨日(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迄今未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更遑論設立相應執行機構,這也是近幾年來「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與本土恐怖勢力蔓延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國際反華勢力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橫加干涉的主要原因之一。縱觀香港回歸以來的社會政治局勢及其發展趨勢,可以清晰看到,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明顯的短板與缺失,至少在以下10個方面存在明顯的法律漏洞,亟待通過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本地立法,以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確保香港特區能夠擔負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1,外部勢力資助亂港分子推動「顏色革命」

近年來,外部勢力不斷干預香港,為反中亂港勢力注資,企圖用「顏色革命」手法,顛覆特區政府,甚至挑戰中央、實現「港獨」目標。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多年來通過下屬不同機構,給包括「職工盟」在內的多個積極參加反中亂港活動的香港工會提供龐大充裕資金。

2,外部勢力積極在港培訓支持反華骨幹分子

以美國,英國為首的國家反華勢力長期與香港多個機構合作成立,研究策劃策動「心戰」,早在2006年,NDI就在港開辦了「區議會候選人及選舉經理競選學校」,為泛暴派政黨開設「形象建立、演講技巧及如何面對傳媒」和「如何籌款」如何騙取選票等「課程」。 NED分支機構─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IRI),亦多次干預香港事務,去年區議會選舉,IRI派員來港「監察」選舉情況,見到有防暴警察在票站外維持秩序時,更聲稱警方不應該「牽涉」。

3,亂港分子與境外反華勢力狼狽為奸

「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都曾公開表示要利用「亞洲青年民主網絡(NOYDA)」串聯東亞的分裂勢力,連結台灣、日本、韓國、泰國、越南和菲律賓等地的「青年抗爭領袖」。 去年11月初,泛暴派的所謂「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代表出席「歐洲民主青年網絡(EDYN)」在柏林舉辦的論壇。EDYN是由 IRI與 NDI聯手炮製,利用工作坊、論壇及與政黨的合作項目,製造社會動蕩,撈取實質利益。

4,亂港分子公然呼籲並勾連外國打壓遏制香港發展

亂港分子過往在多個不同場合,甚至親往歐美各國,遊說拉攏反華分子,與反華分子勾連密謀,要求國際反華勢力打壓香港甚至打壓中國,要求反華分子給本國施加政治壓力,促使各國聯手遏制中國發展,封鎖圍堵中國。

5,歐美反華勢力在港肆無忌憚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航空樞紐,受惠「一國兩制」施行高度自治下的自由港政策,這為某些國家反華勢力的非法活動提供了天然的庇護外衣,更為他們的非法活動提供了合法的場所與途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擁有逾千人的龐大規模,這一明顯的實例足以說明,美國政府在香港落足重本,把香港作為他們打壓中國高速發展,遏制中國國家影響力持續擴大的橋頭堡。美國駐港領事館不但與亂港分子保持密切聯繫,更加嚴密監視廣泛搜集中國社會經濟文化軍事發展的一舉一動,香港就是他們搜集中國發展信息的最大的情報站。

6,「港獨」分子藉本土名義推動分離活動

近年來,香港本土分離分子活動日益猖獗,「港獨」分子活動氣焰囂張。他們美其名曰推動香港本土文化,提倡本土精神,其實質就是推動分離,推動香港「獨立」。眾所周知,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施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高度自治並不是無限自治,只能是在符合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自治,絕不是無法無天的獨立王國式的「自決」。

7,本土恐怖主義蔓延後患無窮

去年6月至今,香港暴徒的暴力行徑已上升至本土恐怖主義,香港屢次發現真槍;連續有人在公眾地方放置炸彈,事後更有人在Telegram承認責任;3月警方更搗破自製炸彈和子彈的「軍火庫」。 在修例風波期間,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暴大,成為了暴徒藏匿製造武器的軍火庫。香港亦出現有人在炸彈中加入鐵釘,情況有如早年美國波士頓馬拉松案,明顯是企圖用極端暴力手段脅迫政府接納訴求,已涉本土恐怖主義。

8,反中亂港分子有恃無恐地挑戰中央全面管治權

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在「一國兩制」的基礎上,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受中央政府委任委託管治香港,必須對中央政府負責。然而,一個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的選舉,居然被反對派操弄玩弄於股掌之間,持續超過半年居然選不出主席。作為主管香港事務的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不得不發聲申斥,力促扭轉亂局,改善施政。然而,就是這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發聲,居然也遭到了反對派的反對,視之為干預,視之為洪水猛獸,這明顯是在有恃無恐地挑戰中央全面管治權。

9,愛國力量愛國人士難以其旗幟鮮明地伸張正義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之部分,所有居住生活在香港的中國人,都是炎黃子孫,香港是他們的家園,然而,香港長期收英國殖民統治的影響,時至回歸23年後的今天,在香港的愛國人士依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尤其是修例風波期間,維護國旗與國家尊嚴的愛國人士,甚至講說普通話的人士,竟然遭到暴徒的追打毆打,身為無冕之王的內地記者,居然被暴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捆綁示眾,毆打侮辱。香港不是中國的法外之地,面對此情此景,全體13億同胞痛徹心扉,這是什麼王法?還有沒有法律?香港人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哪去了?

10,國家尊嚴持續受到挑戰

中國是一個中央高度集權制的國家,不是一個聯邦或邦聯制的分權式國家,這是國家憲法確定的國家體制的根本,就算是在美國這樣的聯邦制的國家,也決然不容挑戰國家主權與尊嚴,面對國旗國歌,任何人,包括像特朗普這樣不拘小節的美國人,個個都必須莊嚴肅穆真誠。然而,回歸以後的五星紅旗居然成了某些暴徒心中的一個刺,國歌對某些暴徒而言居然是如此刺耳。在他們心中,英國、美國就是他們的主子,就是他們的祖宗,他們一邊在香港這塊屬於中國的風水寶地撈錢發財,一邊向他們的洋主子效忠。他們肆意侮辱國歌,公然踐踏國旗,然而,法庭竟然只是裁決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對同期塗抹美國總領事館徽號的內地公民,竟然重判入獄。天下所有人都在問,香港屬於哪個國家?這是哪個國家的法律,這是哪個國家的法官?國家尊嚴就是國家安全的象征,挑戰踐踏國家尊嚴就是挑戰踐踏國家安全。

(基本法30周年百問百答之三十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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