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8日正式印發《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並召開新聞發佈會。深圳擬引導多主體參與拓展住房供應渠道,堅持新增用地供應和存量用地盤活相結合,在原來新供應、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土地整備留用地建設等四種渠道基礎上,此次政策新增了原農村集體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用地、歷史遺留未完善出讓手續用地、已出讓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機關企事業單位存量用地、基礎設施配建和軌道交通用地綜合開發等7種住房用地供應渠道。
《暫行規定》提出,新供應建設用地可用於建設市場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用於建設公共住房的,以建設出租的公共住房為主。
該規定涉及的重要供應規則包括: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空地,在符合規劃前提下,經深圳市政府批准,可協議出讓給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用於建設公共住房,類型以出售的公共住房為主;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空地出讓後,可通過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將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全資子公司;已通過深圳市政府審批但未簽訂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的「工改保」項目,需調整建設住房類型的,可經深圳市住房建設部門同意後按規定執行。
深圳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處長金良富表示,深圳多舉措拓寬住房用地供應渠道,一方面是為了滿足城市居民住房需求,一方面是從供應端出發,增加供應穩定居民對房價的預期,避免房價大起大落。
今年居住用地較去年增加近一倍
不久前發佈的《深圳市2020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顯示,今年深圳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總量為1200公頃,其中深汕特別合作區計劃供應182公頃。按用地類型,居住用地供應293.2公頃(其中新供應129.2公頃),產業用地供應198公頃,民生設施用地供應601.8公頃,商服用地供應107公頃。
深圳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王策飛表示,為了完成到2035年供應170萬套各類住房的目標(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套數4:6的供應結構),深圳今年居住用地供應較去年計劃的150公頃增加了近一倍,其中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量較去年均有較大增長。
年初以來,深圳已供應產業用地21宗63公頃,已供應居住用地30宗54公頃,正在組織供應的居住用地12宗78公頃(其中5月底前將向市場推出8宗60公頃),其他用地的供應工作也在有序推進。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