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新華社18日報道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有反對派議員藉機抹黑,誣稱「勾結」字眼模糊。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今日(19日)接受本網訪問表示,一些「反對派有心人」藉故製造恐慌,又指「勾結」定義需要一定門檻,普通市民不會有機會涉及,只有反中亂港的「攬炒派」人士才需要擔心問題。
周浩鼎表示,現時港區國安法未有詳細的文字,很難以現時所知的內容作十分透徹的評論,可是有一批反對派人士有心人危言聳聽,由國安法以至現時不斷製造恐慌,以陰謀論恐嚇市民會因條例受到傷害,可是這些言論都是錯誤的,因為國安法今次的訂立主要是針對極少數的人士,如恐怖分子等,由於負責的範圍十分狹窄,因此市民沒有需要過分擔心。
有關「勾結」字眼的理解,周浩鼎表示可以理解在證實「勾結」的部份需要一定門檻,普通市民根本沒機會涉及其中,現時糾結於「勾結」字眼的人都是一些反中亂港的「攬炒派」人士,由於他們過去的行為,因此才會如此擔心,可以預計,「勾結」在於有關條文之內範圍亦會比較窄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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