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頭目黎智英等15名泛暴派人士,被控於去年8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30日在區院法官席前提訊,辯方律師向法庭表示,區諾軒將會承認控罪,他被控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吳文遠、梁國雄、梁耀忠、蔡耀昌等4名被告尚未準備好答辯,而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其餘10名被告將會不認罪。各人獲准以1000至3000元保釋候審。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任及前任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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