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昨天(20日),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將建立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人的「黑名單」。一年內有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一次的,扣掉12分,列入「黑名單庫」;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類機動車。
司機丁殿剛日前因醉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95.5毫克)駕駛捷達車行至豐台區雲崗路時被執勤民警查獲。豐台交通支隊依法對丁某處以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記12分,並處罰款1800元。丁某醉酒後駕車的行為不僅把自己擱進了拘留所,而且在隨後的一年中,如果再次出現醉酒駕車行為,其將被依法吊銷駕照。
交管部門相關人士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年內有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日前,交管部門採取「閉環執法」方式,集中整合警力成立醉酒駕車執法小組,對查獲的醉酒駕車司機,凡符合拘留條件的當場控制、立即詢問、迅速報批。據悉,從去年11月底至今年3月初,百天的時間裡共有近千名司機因醉酒駕車被拘留,他們將被列入醉酒駕車「黑名單」。
據介紹,交管部門還將對全市各單位、各系統內部駕駛員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進行調查,督促單位對多次違法、發生責任事故以及記滿12分的司機重點幫助教育。對專業運輸駕駛員和個體運輸戶僱用的外地駕駛員,各級交通安全委員會應建立檔案,定期核查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問題嚴重的單位交由運管部門取消專業運輸資質。並且,在充分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交管部門將建立駕駛人「黑名單庫」,依法對一年內兩次醉酒後駕車的司機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交管部門表示,不僅是專業運輸單位的駕駛人,所有醉酒駕車的司機都將進入「黑名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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