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由成吉思汗親自擬定或認定、頒佈於公元1206年的《成吉思汗法典》近日重新與世人見面。
日前,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所歷時14個月系統研究和集中寫作而成的《〈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論》一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此書的內容包括中英文版《成吉思汗法典》及其解讀。
據瞭解,《成吉思汗法典》古本在元末明初毀於戰亂,失傳600餘年,其內容散落於眾多史料之中。由於史料文獻不但多、雜且涉及英文、古體蒙古文、現代蒙古文、漢文等8種文字,故研究難度極高,所以此前尚沒有學者或研究機構能夠完整重構這一宏著。
作為專門研究蒙古民族法制史學的科研機構,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所先後研讀1200餘篇相關的論文和文章,在重點研究《蒙古秘史》《史集》《馬可波羅行記》等諸多歷史文獻的基礎上還原了《成吉思汗法典》。
據介紹,《成吉思汗法典》中建立了以民主為基礎的行政權與司法權兩權分立的共和政體、以兩權制約為基礎的判例法制度、極具包容度的宗教信仰自由制度等在當時社會甚至在現代社會看來仍有先進性的一系列科學的社會管理法律制度。
同時,法典中還有規範同性戀問題的法律規範、最嚴厲的保護草原等自然資源的法律規範、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規範、規範信託投資的法律規範等具有一定先進性的行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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