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今年3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聯合發文,要求從2016年3月底至7月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瞭解到,目前這項排查工作已經結束,全國數據將在匯總後於近期發佈。
截至昨日記者發稿,浙江、重慶、山東、四川等省份或轄區內地市已公佈摸底排查結果。至少有24個省份出台了具體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有省份明確要求16歲以下兒童不得獨居。
湖北無人監護留守兒童超1.1萬人
這次排查的對象是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滿十六週歲農村戶籍未成年人。根據國家要求,16週歲的計算截止時間為今年7月31日。
8月23日,福建和江蘇兩省公佈排查結果,福建全省排查出農村留守兒童105176名,江蘇排查出的留守兒童達24.2萬人。本月陸續公佈排查結果的省份還有內蒙古、廣東、湖北、青海等省份。
此次各省公佈的數據還包含了留守兒童的健康情況、監護情況、入園入學等受教育情況。如青海省公佈的數據顯示,該省留守兒童18180人,其中在校生和在幼兒園的為15168人。在福建的10萬餘留守兒童裡,排查出的殘疾或患病兒童達到1139名。
此外,有省份還公佈了這些留守兒童中完全處於無人監護狀態的兒童數量。如湖北省數據顯示,該省現有農村留守兒童73.9萬餘人,其中無人監護的有1.1萬餘人;福建也有811名兒童處於無人監護狀態。
安徽安慶排查出留守兒童超10萬人
除公開匯總發佈的省份數據外,多省份地市先行公佈了排查數據。一些農村勞動力輸出大省,一市的農村留守兒童就有超10萬人。如安徽省安慶市8月初公開數據,該市留守兒童共有10.4萬人,四川巴中留守兒童也超8萬人。
湖南婁底市公佈數據時報告了分年齡段組成情況,該市農村留守兒童總人數約為4.5萬,其中主要為6至13歲兒童,這一年齡段留守兒童近3萬人。還有一些縣級民政部門也公佈了排查數據,如張家界慈利縣公佈該縣留守兒童16977人。
貴州畢節存在數目巨大的留守兒童,而該地發生在留守兒童的悲劇事件也多次被媒體報道。2014年4月,畢節小吉場鎮南豐村發生一起強姦案,涉及12名女生,大部分是留守兒童。2015年6月9日,畢節田坎鄉4名留守兒童兄妹在家中疑似農藥中毒死亡。最大的13歲,最小的才5歲。
按民政部要求,此次排查,各地民政部門要同步部署開展農村留守婦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據目前公佈數據的一些地市公開發佈的信息,這些數據也進行了匯總。如甘肅蘭州市公佈,該市農村留守兒童3719名;留守老人6808人;留守婦女1113人。
多地出台保護政策
公開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每年有近5萬名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兒童。2014年一份調查數據顯示,49.2%留守兒童在過去一年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意外傷害。還有報告指出,2015年全年媒體公開曝光的性侵兒童(14歲以下)案例340起,平均每天曝光0.95起。
今年2月4日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目前全國至少有天津、重慶、黑龍江等24個省份出台了具體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
這些省份要求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一人一檔,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多地對家庭監護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多地規定16歲以下兒童不得獨居。相關措施中還明確,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關愛保護力度,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留守兒童的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
■ 政策
3歲以下兒童須有父母一方留家照料
今年2月,民政部副部長鄒銘曾公開表示,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說走就走」,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依法採取措施。「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確實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者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照料。」鄒銘表示。
此次,對16歲以下留守兒童的監護,各地措施中都有明確規定。湖北省規定,不得讓年齡未滿16週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江蘇省的文件還明確規定3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應與其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廣東省規定,發現留守兒童獨居須強制報告,村委會發現有留守兒童獨自生活卻不向公安部門報告,今後在廣東出現這種情況,相關人員將被追責。
「近年來,大家印象非常深的貴州畢節4個小孩自殺的事,南京2個小女孩被餓死的事件,顯然父母沒承擔監護職責。過於強調政府責任而忽視家庭責任,整個兒童群體不可能健康成長。」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
教育部將為留守兒童新建寄宿制幼兒園
今年,在教育部《教育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5週年系列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司長鄭富芝曾表示,未來將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及殘疾兒童等弱勢群體制定專門的入園政策,為留守兒童建一批寄宿制幼兒園。此次,留守兒童入園、入學受教育的權利也在各地的舉措中有體現。
河南省明確,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將在校留守兒童心理疏導工作納入教師職責。陝西省規定,將留守兒童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年終目標考核,與校長、教師的績效考核掛鉤。重慶市還規定,要建立學校(幼兒園)農村留守兒童普查登記制度,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
此外,對於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國務院要求,將其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疇。
不過,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關愛留守兒童,不僅要從物質上幫助,還要加強心理上的關愛。「對未成年人要切忌標籤化,我不贊成給留守兒童單獨建班、建所謂的『留守兒童家庭』的做法。」
疑似意外傷害須向公安機關強制報告
對於留守兒童的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成為這次全國各地關愛保護舉措的重點。多地出台的文件中都明確了民政、教育、公安等政府部門聯動保護留守兒童安全的規定。
湖北省要求建立強制報告機制,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湖北省還規定,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並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屬於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時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
山西省則明確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其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縣級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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