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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村林祖戀上訴案 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2016-10-20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廣東汕尾烏坎村村委會前主任林祖戀的上訴案,法院維持一審原判,裁定2項受賄罪成、1項串謀投標罪不成立,判監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

案件於上周四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延至今日宣判。據了解,林祖戀3名家屬獲准旁聽。消息指,法官在庭上表示,林祖戀認為刑罰太重的上訴,與檢察院反對串通投標罪不成立的抗拆,理由都不成立。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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