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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5名「大老虎」獲刑:全員受賄 總額近15億

2017-01-06

【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網報道,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查處100餘名省部級「大老虎」,根據案件辦理的時間週期,2016年便是一個「老虎審判年」。據人民網報道,2016年全年有35名落馬高官接受宣判,令計劃、郭伯雄等落馬高官開始服刑。

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被判罪名數目最多,被認定犯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四宗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也是十八大後首個被判死刑的官員。

在尚未審判的落馬「大老虎」中,2016年被最高檢提起公訴的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也值得關注,涉嫌六項罪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截至目前,十八大後涉嫌「六宗罪」的,只有武長順一人。

受賄金額最低的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91萬元,但在其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擅自決定並直接指揮子公司太鋼進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進行大量期貨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折合人民幣9.0714983612億元。

2016年的35只「大老虎」受賄總金額約14.5億。其中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超2.4億元,被判終身監禁。白恩培在他70歲這一年成為中國首個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大老虎」,這意味著他不能減刑也不能假釋,將在獄中度過餘生。

2016年十月份以來,全國便有27名「大老虎」領刑,2015年全年領刑的「大老虎」數量為16人,2014年為4人。包括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在內,2016年共有7名「大老虎」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中,郭伯雄受賄金額未公佈,其餘六人平均受賄9543萬。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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