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海巖 北京報道)為鼓勵外資銀行參與「一帶一路」戰略,中國銀監會近日公佈三項對外開放政策,支持在華外資銀行與母行集團開展內部業務協作,為「走出去」的境內企業在境外發債、上市、併購、融資等活動提供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並明確允許在華外資法人銀行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這是官方首次明確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再投資的監管政策,銀監會認為,目前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已具備並表管理能力。
此外,在華外資銀行開展國債承銷業務、財務顧問業務、大部分托管業務不需獲得銀監會的行政許可,採取事後報告制。
外資銀行服務重點轉向
銀監會表示,當前外資銀行在華發展進入新階段,服務重點從滿足跨國公司在華金融需求,轉向發揮國際網絡優勢,為「走出去」的中資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以及為境內市場引入境外投資者提供金融服務支持。
銀監會認為,當前中資企業加快境外發展步伐,在境外上市、發債、投資併購和境內外資源整合等方面金融需求日益增加;而外資銀行在全球網絡、服務品種、對當地市場的瞭解和經驗積累等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可提供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因此在華外資銀行可通過與境外母行或聯行開展集團內跨境協作。
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已具再投資能力
此次官方首次明確「外資法人銀行可以依法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政策。銀監會對此指出,2006年之前,在華外資銀行主要以分行形式經營,不具有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體資格。從2006年開始,部分在華外資銀行轉為以本地法人形式經營,但轉制初期規模較小,綜合管理能力初建,不具備投資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能力。因而此前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均通過境外母行進行。
銀監會表示,經過近十年發展,目前在華外資法人銀行已具備了一定的並表管理能力。未來,在符合現行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外資銀行既可以選擇以境外母行為主體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選擇以在華法人銀行為主體進行投資。
外資銀行在華設法人機構39家
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2月末,外資銀行已在華設立了39家法人機構(下設分行315家)、121家母行直屬分行和166家代表處,營業性機構總數達到1031個,分佈在70個城市。
銀監會稱,目前在華外資銀行整體經營穩健、資本充足。同時,外資銀行對在華機構持續注資和增加資源投入,體現了對中國市場的信心和長期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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