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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淑怡刑事恐嚇案 被判五百元保釋7.10再審 

2017-05-26

【文匯網訊】 (記者 李思穎)歌手關淑怡(Shirley)於3月16日在大嶼山愉景灣一間酒店的餐廳內與職員發生爭執,雙方擬發生身體碰撞及有人出言恐嚇,Shirley正式被落案控告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罪。26日Shirley現身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最後案件押後至7月10日聆訊,Shirley在保釋期內不得干預控方有關證人,以及不得進入愉景灣酒店。

Shirley原定安排在本周三提堂,因遇上黑雨改為26日應訊,她於下午約2時10分和兩女一男同坐車到場,一身黑衣打扮的Shirley落車時木無表情便直行入法院。

下午三時準時開庭,庭內有逾10名警員和多名保安,還有10多名記者和市民聽審,但見Shirley神色緊張,雙手放在前面,其代表律師申請把案件押後聆訊,

因有部分文件未收齊,控方沒有反對,但提出兩項條件,就是不可干預控方有關證人,以及不得進入愉景灣酒店,案件押後至7月10日下午2時半再度聆訊。

Shirley被法官問到對兩項控罪明不明白時,她以極輕聲線表示『明白』,更需支付五百元保釋金。


責任編輯: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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