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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從未批准「一帶一路」冠名社會組織

2017-07-04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近日,一些未經登記的「一帶一路」聯盟、研究會等組織在社會上開展活動,巧立名目舉辦論壇、研討會、展會以及評比、競賽活動等,收取高額費用情況時有發生。對此,民政部4日發佈消息稱,從未批准任何帶有「一帶一路」字樣的社會組織。公眾如發現有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的,可向民政部進行舉報。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稱,一些未經登記的「一帶一路」相關社會組織,損害了「一帶一路」概念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混淆視聽,給一些單位和個人造成經濟損失,產生了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有的已觸犯相關法律法規。

民政部強調,凡是冠有「一帶一路」字樣且自稱在民政部登記的組織均屬於虛假宣傳,社會各界對此應保持警惕,防止以「一帶一路」為幌子的斂財聚財行為。

同時,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提醒公眾,在加入某個社會組織或與其合作時,應首先查驗該組織是否具備合法身份,以免上當受騙,防止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法律糾紛。相關機構和人員在發起成立社會組織時,必須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定》等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登記。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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