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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政總案 港終院裁「雙學三丑」刑期上訴得直

2018-02-06
黃之鋒等3人就刑期覆核上訴到終院得直 (電視截圖)

黃之鋒等3人就刑期覆核上訴到終院得直 (電視截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香港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3人早前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高等法院上訴庭判監6至8個月,3人就刑期覆核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今日(6日)下午頒下最終裁決,裁定3人上訴得直,維持原審裁判官判3人社會服務令的裁決。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3人在2014年9月發起所謂「重奪公民廣場」,逾百名示威者推撞保安,衝入政總東翼前地。3人於2016年因「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等罪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其後申請刑期覆核,高院上訴庭認為3人罪行嚴重,於2017年8月改判3人即時監禁6至8個月。黃之鋒等3人此後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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