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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李偉、錢國超提起公訴

2018-12-06

【文匯網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6日發佈消息稱,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李偉、錢國超提起公訴。

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依法向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偉在擔任中共白山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規為他人撥付財政資金,致使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江蘇省旅遊局原局長錢國超(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錢國超利用擔任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江蘇省臨海高等級公路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江蘇省民防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資金撥付、工程承接、人事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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