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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港稅」擴至灣區9市落地 個稅超15%部分由財政補貼

2019-06-22
個稅優惠新政將吸引更多國際人才到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生活。(方俊明攝)

個稅優惠新政將吸引更多國際人才到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生活。(方俊明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9市落地。22日,廣東省財政會同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包括港澳台等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三角9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三角9市政府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這裡的「已繳稅額」是指以下幾項所得按個稅法規定繳納的個稅額: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

補貼根據個人所得項目,按照分項計算(綜合所得進行綜合計算)、合併補貼的方式進行,每年補貼一次。從兩處以上取得第二條所得的人才,補貼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合理分擔。

今年5月,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曾透露深圳將施行上述新政,而今次《通知》明確該政策的實行範圍是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等珠三角9市。

珠海橫琴等廣東自貿區之前已率先實施「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政策。(方俊明攝)

珠海橫琴等廣東自貿區之前已率先實施「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政策。(方俊明攝)

高收入的高端人才受惠程度就越大

廣東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鼓勵吸引更多國際人才到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生活,廣東省在中央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差額補貼的標準和範圍、人才認定的框架範圍和原則意見等要求,並充分考慮珠三角9市的實際需要,由各市根據當地實施制定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具體認定標準和操作辦法,賦予各市充分的自主權。

《通知》要求,珠三角9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人才認定和補貼發放辦法,於今年7月底前將補貼和人才認定辦法報廣東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外專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後實施。

譬如舉例說,按目前內地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規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2萬到66萬元的部分,按30%稅率繳稅;因此,如果在珠三角工作年薪50萬元,即是要繳稅15萬元;而按粵港澳大灣區上述新政,15萬元中高於50萬元的15%(即7.5萬元)的部分,即7.5萬元,將全部由珠三角9市政府補貼給個人。如果工作年薪100萬元以上,要按45%稅率繳稅,按上述新政,原來要繳稅45萬元中,將有30萬元由政府補貼給個人。可見,高收入的高端人才受惠程度就越大。

粵自貿區率先「港人港稅」成效顯著

據瞭解,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深圳前海自貿區創新「前海深港人才合作」常態交流合作機制。前海已在全國首創對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個稅超過15%的部分給予補貼,至今已累計發放個稅補貼超過1.35億元。

同時,珠海橫琴自貿區也全面實施「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政策,實現港澳居民實際個稅稅負與港澳基本持平,橫琴新區稅務部門受訪時表示該政策落實五年多來成效顯著,截止今年四月,累計發放補貼約1億元。數據顯示,從政策實施效果看,享受人次從2013年的36人次,增長到近兩年的年均超過100人次;其中香港永久居民個稅補貼申請占比80%左右,單個申請人最高補貼達到680萬元。

按個稅優惠新政,越高收入的高端人才受惠程度就越大。(方俊明攝)

按個稅優惠新政,越高收入的高端人才受惠程度就越大。(方俊明攝)

哪些人可以申報個稅差額補貼

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照自願申報、科學客觀的原則進行認定。申報人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

二,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納稅;

三,遵守法律法規、科研倫理和科研誠信。

同時,申報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或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的人才,以及國家、省、市認定的其他境外高層次人才;

二,國家、省、市重大創新平台的科研團隊成員,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院等相關機構中的科研技術團隊成員,在廣東省重點發展產業、重點領域就業創業的技術技能骨幹和優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認定的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的緊缺急需人才。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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