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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與阿里簽約 優化網絡交易環境

2019-08-10
深圳市場監管局與阿里巴巴簽約。記者郭若溪 攝

深圳市場監管局與阿里巴巴簽約。記者郭若溪 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隨著互聯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不斷發展,網絡交易市場監管面臨更多新的挑戰,新形勢下網絡市場有待進一步治理和規範,從單純的政府監管向社會共治轉變,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8月9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與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簽訂共建網絡市場政企協作治理機制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共同規範和治理網絡市場。

據悉,雙方簽訂備忘錄將實現數據信息共享、監管執法協助並建立長效協作機制,為開展各項業務合作提供便利和保障。通過探索創新政企合作模式、電商監管措施,有效解決長期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涉及平台企業有關投訴舉報、執法辦案等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促進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共同為電商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深圳市場監管局與阿里巴巴簽約。記者郭若溪 攝

深圳市場監管局與阿里巴巴簽約。記者郭若溪 攝

根據備忘錄,雙方將加強五方面合作,一是促進品牌經濟發展。阿里巴巴為深圳品牌企業入駐阿里巴巴平台提供便利,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積極做好引導工作,共同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為中小創業者發展助力。二是實現數據共享互通。雙方建立數據信息交互通道,實現數據信息共享,共享各自掌握的經營者主體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消費投訴信息、風險監測信息等數據信息,充分發揮信息資源的價值和作用,提昇平台治理規範和市場監管工作效能。

三是加強監管執法協助。阿里巴巴積極配合和協助開展各項市場監管執法工作,在後台數據、網絡技術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強平台管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在職責範圍內為阿里巴巴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協助阿里巴巴依法開展商標廣告、知識產權、食品藥品等領域的風險防控,探索建立深圳轄區電商經營風險預警體系。四是加強消費維權協作,包括及時通報涉及阿里巴巴消費投訴情況;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及時處理市市場監管局轉派的相關消費者投訴件。五是共建社會共治監管機制。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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