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警方周日以適當武力處理大規模暴力衝擊,卻被指使用過分武力。8月14日香港文匯報發表社評《以堅持法治為準繩判別正邪 不容混淆是非抹黑打擊警方》,指出,這種指控顯示警方的執法打到暴徒的痛處,他們害怕了,想通過歪曲失實的輿論,阻止警方採用必要手段打擊暴力,這種文宣和輿論,愧對守護香港、保護市民的警隊,更愧對渴望法治安寧的全港市民。以下為全文:
暴力攻擊不斷升級,警方也採取更堅定有效手段止暴制亂。但在暴力策動者、縱暴派文宣和不負責任媒體的誤導下,社會上對警方執法的誤解和不滿也有升溫之勢。昨日有部分醫護人員舉行集會,聲稱反對警方使用「過分暴力」,說法正是源於縱暴派文宣和部分媒體的抹黑之詞。這些攻擊警方的言論,顛倒是非,故意混淆合法與非法、執法與違法的基本判斷標準,煽動極度仇警情緒,把警隊推到香港和廣大市民利益的對立面。在此關鍵時刻,香港社會應該恢復理性,以尊重、維護法治精神為基礎,以堅持法治為準繩,對刻意扭曲、抹黑甚至栽贓嫁禍警方的謬論進行鑒別、澄清和抵制,不容擾亂人心打擊警方,摧毀守護香港法治安定的最重要防線。
警隊是維持香港治安和法治的中堅力量,在止暴制亂的行動中表現專業克制,反修例暴力運動變本加厲,香港的管治、法治沒有完全癱瘓,警隊忍辱負重、盡忠職守執法功不可沒,贏得包括香港市民在內,所有熱愛和平、安定的人的崇高敬意。但也因為如此,警隊成為暴徒、縱暴派和所有反中亂港勢力的眼中釘,要用盡卑劣手段打垮警隊。他們以扭曲、捏造事實,編造謊言、謠言的文宣口誅筆伐,把警隊醜化為濫用暴力、血腥鎮壓和平市民的惡魔。我們不妨辨析幾個顛倒黑白的說法。
第一,目前其中一個流行的論調,就是指警隊擁有強大武力、裝備精良,示威者在警隊面前顯然是弱者,也就是國際上盛行的所謂「高牆與雞蛋」對立之說。警隊代表了邪惡的強權,示威者則是追求民主自由公義的雞蛋,雞蛋即使不堪一擊,市民更應同情、支持、保護雞蛋,要毫不猶豫地站在雞蛋一邊,共同對抗高牆。
這種說法表面看似乎有道理,但只要冷靜分析,根本是無視事實、扭曲事理的歪理。首先,執法是警察的天職,面對任何犯罪行為,警方必定嚴正執法;而暴力無論怎樣包裝,始終是違法。更何況,黑衣暴徒仗勢凌人,糾眾挑釁、襲擊警方,目無法紀,根本不把警方放在眼裡,對警員及家人進行全方位的欺凌;黑衣暴徒欺壓弱小市民、出租車司機、長者,剝奪不同政見者的言論自由,濫用私刑傷害普通市民;黑衣暴徒癱瘓港鐵、隧道、馬路、機場運作,市民「被罷工」、乘客「被滯留」,欲哭無淚。黑衣暴徒是不堪一擊的雞蛋嗎?他們才是真正的惡魔、高牆,赤裸裸地剝奪市民的基本生存、工作權利,摧毀香港法治文明安全的國際形象。
警方迫不得已採取必要的執法行動制裁暴力,其中一個目的正是為了保護弱小市民,維護市民所渴望的安寧生活與工作環境,避免市民被黑衣暴徒的惡行所傷害。這一點,市民有目共睹。警方執法是否「鎮壓和平示威者」,黑衣暴徒是否「弱小的雞蛋」,答案不言而喻。
第二,近日有參與暴力活動的激進女示威者被打爆眼球,引起輿論高度關注。「警方濫暴無人性、知法犯法」之說甚囂塵上。激進女示威者被打爆眼球,的確是令人痛心的悲劇,誰也不願看到出現這種不幸。但在這個事件中,首先要搞清楚,任何人都不應該參與違法暴力活動;任何人無視法治,參與違法暴力活動,就是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本身就要承擔受到傷害的風險。這是基本道理,任何正常人都應該知道。目前如何受傷真相未明,警方已承諾調查事件,特首林鄭月娥希望傷者報案。但需要強調的是,無論調查結果如何,有人因參與圍堵警署的違法活動而受傷,然後拿這種事情來攻擊、抹黑警方執法,是毫無道理的,更不可接受。
暴徒使用汽油彈、彈弓、甚至改裝槍械等高殺傷力的武器攻擊警方,以「野貓式」的手法騷擾全港各區,衝擊警車及警署、襲擊無辜市民,已經導致171名警員受傷,更對公眾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面對暴徒的攻擊日趨猖獗殘暴,警方不用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彈,不使用必要武力,根本難以控制暴力升級氾濫,不能防止更多警員和市民受傷。如果說要追究導致激進女示威者受傷的責任,只能追究暴力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追究縱暴派把年輕人推向「戰場」的罪責,是他們把年輕人當作「炮灰」,推年輕人替他們火中取栗,並淪為反中亂港的犧牲品。
第三,有便衣速龍隊員喬裝在示威者之中,拘捕核心暴徒,被指責為「誘捕示威者」、「知法犯法」。但事實是,這是警方打擊暴力的有效手段,在拘捕核心暴徒之後,暴力衝擊有所顧忌。警員喬裝拘捕暴徒,和警方派出臥底入黑社會取證、打擊黑社會的行動性質完全相同,是警方必不可少的執法手段,完全符合警察通例。
終審法院在2000年的判案判詞指出:「法律承認利用臥底行動是執法機構用以打擊罪行的重要武器之一;特別是在犯罪活動正在進行時採取臥底行動以及在罪行完成後採取臥底行動,藉以取得證據,將罪犯繩之以法。」「利用臥底行動對社會力抗罪行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有助打擊嚴重罪行,不論是貪污、販運危險藥物或恐怖主義罪行亦然。」反修例暴力運動「開始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警員喬裝拘捕暴徒,合法合規、合情合理。而且,警員喬裝針對的是暴力行為的核心人物,警方在情在理不會挑起衝突,不會做出誘導犯罪的行為,指控警方知法犯法,根本不能成立。
相反,這種指控顯示警方的執法打到暴徒的痛處,他們害怕了,想通過歪曲失實的輿論,阻止警方採用必要手段打擊暴力,同時進一步妖魔化警隊,誤導民意,激起民憤,把警隊推到市民的對立面。這種輿論與文宣操作,目的只為徹底打倒警隊,令香港法治安定蕩然無存。這種文宣和輿論,愧對守護香港、保護市民的警隊,更愧對渴望法治安寧的全港市民。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