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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出手相救?警方還原「長沙9歲孩子被毆打致死」事件過程

2019-11-09

【文匯網訊】11月5日,犯罪嫌疑人馮某華(男,30歲)與被害人羅某(男,9歲)在小區電梯廳附近遭遇,後嫌疑人追趕被害人至道路邊將其毆打。據其父母反映,馮某華曾因精神分裂症在醫院治療。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綜合央視報道,11月5日下午,9歲男孩在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匯城上築小區被陌生人擊打致死時,49歲的建築工人黃傑(化名)是最先到達現場的目擊者之一。事件發生後,黃傑和現場其他建築工人成為眾矢之的,認為他們在一旁漠然旁觀,沒有施救。

被害男孩

被害男孩

但黃傑說,當時他和工友曾嘗試上前施救,但嫌犯以自殺威脅。他們也撥打過110和120電話。孩子去世三天後,黃傑說自己感到內疚,面對網上的輿論,「有點不知道說什麼」。

▲11月8日下午,人群聚集在案發現場的階梯附近。距離現場不足100米外帶着綠色防護網的樓體,就是黃傑工作的工地。(央視圖片)

▲11月8日下午,人群聚集在案發現場的階梯附近。距離現場不足100米外帶着綠色防護網的樓體,就是黃傑工作的工地。(央視圖片)

黃傑回憶說,11月5日中午1點28分,他到距離案發地不足100米外的工地上班。出事時,當時並沒有聽到「救命」的哭喊。一轉身,遠遠看到有個男人騎在小孩身上,便往那邊走去。那時周圍並沒有聚集很多人,只有角落裡躲了一個婦女在偷偷看。

黃傑說,有七八個工友跟着他走過來。那時他們看到小孩嘴唇烏黑,被打得鼻青臉腫,腿腳沒有動彈,他們覺得小孩那時已經死了。這時嫌犯看到有人聚來,便揮舞着手上30厘米左右、疑似扳手和螺絲刀的兇器,嘴上發出「喔」「喔」的聲音,「就像大猩猩一樣」。

▲長沙9歲男童遇害目擊者:以為父親在教訓孩子,嘗試施救但嫌犯威脅自殺。(新京報視頻)

黃傑說,那時他們並沒有像網上所說的那樣全然選擇旁觀。有工友從工地上拿了木板、有的拿了網,想要上前制伏嫌犯。但他們嘗試走近,嫌犯便把兇器對準自己的肚子揮舞,「意思是我們如果過去,他就自殺」。黃傑說,那時他們覺得小孩已經死了。如果再增添一條性命,他們也擔心有刑事責任。

那時有一輛小車經過,開到20米外的幼兒園時,車主下了車,詢問發生了什麼事。黃傑說,「我們當時叫他打110、120,我們工友也有人打電話」。

▲長沙:打死9歲男童嫌犯確認有精神病史 曾兩次入住精神病院。(新京報視頻)

11月9日上午8點42分,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官方微博通報了這一案件情況。

通報稱,結合現場監控視頻及走訪,當天中午13點30分,嫌疑人與9歲男孩在電梯廳附近遭遇,後追趕被害人並摁倒在地進行毆打,小區監控視頻顯示,此時並無其他人員在場;約3分鐘後,陸續有群眾經過並報警;13點49分,聞訊趕來的嫌疑人父親與現場群眾合力將嫌疑人控制。

經查,犯罪嫌疑人無業,2019年11月1日隨其父母入住該小區,據其父母反映,曾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治療。

長沙9歲男孩之死:為什麼有人拍視頻,卻無人及時施救?

▲毆打9歲男童致死嫌犯有精神病史,動畫科普精神病人行兇如何擔刑責。(新京報視頻)

這件事過去已有幾天,但各個視角的新聞仍在陸續跟進,網絡上的討論也依然熱度不減。討論最多的還是那個再熟悉不過的看客問題。網友對圍觀者的「冷漠」感到義憤填膺,並追問從淺至深的諸多原因。說到底,他們還是不太能接受這種圍觀和拍片卻無人施救的場景。

需要說明的是,「百餘人圍觀無人阻止」這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說法並不準確。在一篇報道裡有這樣一句話「參與制服馮某華的小區居民光軍說」,可見並非無人出手。在9號上午的警方通報中也可看到「陸續有群眾經過並報警,嫌疑人父親與現場群眾合力將嫌疑人控制」。

可能真相更接近於這樣:施暴開始後,有圍觀者並沒有及時上前制止,直到男子父親現身成為「挑頭的」,圍觀者才幫助將男子制服。但此時已經錯過最佳干預時間。

一條幼小的生命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殘忍地剝奪,人們理應感到氣憤。我們在事後也有充分的理由假設,如果當時有一兩個人及時出手,很可能結果就是不一樣的。

這就好比排隊效應,一個人在街上看到很多人排隊,所以就加入了排隊的行列。一個人見所有人都在圍觀,所以自己也選擇圍觀。

因為別人排隊,所以自己排隊;因為別人圍觀,所以自己圍觀。每個人都根據別人的反應來決定自己的反應,卻沒有人跑到人群的最前邊看看到底在發生什麼,並自己決定應該如何行動。

這種集體不作為可能並不是每個人都深思熟慮之後決定不作為,而是出於無意之中的從眾心理,但後果卻是致命的。

筆者不贊成輿論將所有的火力都對準「看客」。事故的潛在責任人名單裡,每個人的責任是有等級的。

如果此事嫌犯確係精神病患者,那責任首先在精神病男子的監護人:為什麼沒有盡到看護義務,讓「武瘋子」出來傷人?其次是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和小區保安,有沒有及時發現、及時處置?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

最後才是圍觀者。前兩者的責任是可以上升到法律層面的,圍觀者的無動於衷卻僅限於道德層面。

為了使我們置身其間的環境更安全,改進應該是全方位的。精神病患者的看護要改進,小區安保響應機制要改進,圍觀者的習慣性動作也應該改變。因為輿論往往會對關涉道德層面的圍觀者,感到尤為氣憤。

不過,氣憤歸氣憤,網友生氣時畢竟還隔着屏幕。「冷漠的都是路人,正義的都是網友,到底是路人不上網,還是網友不上街?」這樣的段子日復一日地重複已經不再風趣,而成為壓在我們每個人心上的石頭。事實是,敲擊鍵盤比翻越欄桿更輕鬆。

還是那句話,行勝於言。行動環節出了問題,我們不應該執著於用鍵盤去矯治。不如在現實中嘗試着更勇敢或者更「衝動」一些,不必害怕與眾不同,因為良心是唯一的標尺。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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