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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基本法22條中央所屬部門不包括港澳辦中聯辦

2020-04-19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對於港澳辦中聯辦是否違反基本法22條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19日)表示,基本法22條提及的是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並非指中央政府,亦不包括代表中央政府監督特區運作的部門,即港澳辦和中聯辦。他亦指今次爭拗涉及中央與港府的關係,不只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

湯家驊認為今次爭拗不只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資料圖片)

湯家驊認為今次爭拗不只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資料圖片)

湯家驊表示,根據港澳辦的講法,在大陸法的憲制原則下,由中央政府授權成立特區政府,中央可以指派一些部門和機構,監管特區政府的管治。按此邏輯推論,基本法22條當中所指,不應該包括中央政府和代表中央政府監督運作的部門,即港澳辦和中聯辦。

湯家驊認為,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以在理解基本法任何條文時,都要關注大陸法的原則和理解,如以大陸法原則理解基本法,中聯辦的講法不無道理,亦不能說有關推論是錯誤。

至於中聯辦是否有監督權力,湯家驊指出,早前港澳辦改組後,中聯辦主任亦兼任港澳辦副主任,中聯辦在職能上可能已有改變。

湯家驊又建議,日後再有就基本法的問題回應時,特區政府可先諮詢憲法專家,特別是內地憲法法律專家的意見。他指政府新聞稿多次改動,出現政治觀感不好的印象,特區政府應汲取教訓。

港澳辦、中聯辦本月13日齊發聲明,譴責反對派議員為了謀取政治私利,罔顧公眾利益,採用卑劣手法癱瘓立法機關運作。此舉被反對派人士稱為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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