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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歡迎上訴委員會決定 非法集結可判監5年

2020-04-29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早前禁止及反對煽暴組織職工盟擬於5月1日舉行的公眾遊行及集會,職工盟之後提出上訴。今日(29日)下午,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最終駁回上訴。警方今晚發表聲明指,歡迎上訴委員會的決定,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屬於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動,警方有理由相信舉行有關活動不單會增加所有人感染病毒的風險,亦會對市民大眾的健康構成重大威脅。

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該遊行及集會將會對公眾人士,包括參與集會及遊行的人士和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特別是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受到影響。上訴委員會強調,鑑於目前的疫情情況以及禁止群眾聚集的要求,上訴委員會決定維持警務處處長的決定,駁回上訴。

警方強調,尊重市民和平集會及遊行權利,但同時亦需要平衡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警方提醒市民,若參與已禁止及反對的集會及遊行,可能已干犯未經批准的集結,最高刑罰可被判監5年。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於3月29日至5月7日期間,不得在任何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任何人士參與或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均屬違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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