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接受專訪表示,港區國安法是「遲來的春天」,就香港的形勢而言需要國家安全法作為「定海神針」,建議政府配合中央訂定國安法時,盡早準備負責香港國安功能的部門架構規劃,以配合未來工作需要。
黃國健表示,去年黑暴事件一度令香港陷入失控的狀態,後來因為疫情令情況有所收斂,但是隨著疫情的穩定,黑暴亦開始浮現,因此要有一個對策,現時港獨勢力與外國勢力合流,可是特區政府卻束手無策,原因是香港未有訂立國家安全法,令香港變成「無掩雞籠」,外國勢力的策劃的行動、文宣、黑金援助完全出入無阻。去年匯豐銀行曾經關閉「星火同盟」的戶口,結果被黑暴破壞報復。面對更多的潛在問題,香港必須盡快制訂國家安全法,有法可依以對付黑暴行為,否則情況只會日益嚴重。
二十三條久未立法,有意見指源於港府自治能力不足,最終迫使中央政府不得不直接出手修法。黃國健表示,港府本身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管治能量,另一個是管治意志。公務員團隊十分龐大,以往英國人遺留下來很多意識形態、管治理念,與回歸以後香港的實際情況並不是百分百吻合。「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作為一個地區政府,回歸以來面對多次的社會騷動,包括2003年七一遊行,2012年反國教,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動、2019年的修例風波,所有事件可以看到外國勢力的影子,這些背後介入的勢力都是「國家級」規模。單以香港一個地方級的特區,面對這些國家級的勢力根本是難以應付,不論是管治能量或者管治意志,特區政府都處於劣勢,亦不對等。因此,今次由中央以國家級層面出手,情況變成對等局面。
對於行政長官發表聲明表示政府將全力配合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黃國健指出,港區國安法的立法過程需要香港發揮重要的角色。由於法例將來要頒佈實施後並需要執行,香港現時行普通法,內地是大陸法,條例應該以普通法的觀念制訂,才能在香港具體落實,包括罰則、標準等內容,否則將來法院難以處理,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技術問題,因此特區的相關部門必須提供協助。另一方面,日後執行上亦有需要處理的地方,現時港區國安法訂明中央可以安排派駐機構,可是在「一國兩制」之下相關派駐機構不會直接執法,預料主要負責國安教育宣傳、情報及資料收集為主,正式執法工作仍需由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及落實,港府需要開始著手策劃相關部門機構的架構規劃,以配合國安法的運作,類同於港英時期的政治部。
黃國健補充指,當年港英時代的政治部是十分重要的部門,因此回歸前夕政治部的所有檔案都要運回英國本土,所有政治部人員獲發英國護照的特殊待遇,可以反映政治部極為重要的國安部門,特區回歸卻正正欠缺類似政治部這樣的機關,以處理國家安全問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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