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余明永指出,警察和許多法律專家已經認識到勞教的缺點,並要求廢除這項已過時的制度。
據參考消息網9月12日報道,廣州市有望在今年年底關閉備受爭議的勞教所。屆時,最後大約100多名勞教人員將被解除勞教。
據西班牙《國家報》9月10日報道,事實上,從今年3月開始廣州市政府就已經不再把所謂勞教人員送往勞教所。
報道稱,中國在數年前就開始研究改革這種在國內外都受到指責的懲罰機制,但最終的決策被一拖再拖。今年3月隨著新一屆政府開始執政,改革正在推進。在履新後的首次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表示今年有望進行勞教制度改革。雖然並沒有宣佈全國性計劃,但一些地方政府已經開始採取了這方面的措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余明永指出,警察和許多法律專家已經認識到勞教的缺點,並要求廢除這項已過時的制度。許多勞教人員的人身自由被禁錮多年,被釋放後發現很難融入社會、家庭和職場。
報道指出,中國的很多律師和學者認為勞教制度是濫用職權的根源,滋生了腐敗,因為很多勞教人員的家屬為了能使他們減刑或改善關押條件而對官員行賄。
一些專家指出,勞教制度改革將促進政府機構,如司法部和公安部之間權力的重新分配,以及對一些阻礙改革的法律法規的重新修正。
報道稱,中國於上世紀50年代從蘇聯引進了勞教制度。最初勞動教養的對象是「反革命分子」、「資產階級分子」和「反黨分子」等。隨後教養的對象逐漸擴大至其他犯罪分子、妓女和吸毒人員等。
勞動教養是一種存在於司法體系之外的,針對犯罪情節較輕的人員實施的一種行政拘留制度,由警察負責關押。勞教制度不同於包括監獄、農場和勞改營在內的「勞動改造制度」。勞改制度針對的是已經經過刑事處罰的人的一種服刑方式。勞改營現在依然存在,只是中國政府從90年代中期以來不再使用「勞改」這一詞彙。
廣州大學的王達教授認為,在中國這樣一個尚不具備先進的司法制度的國家,勞教制度對確保社會秩序和管理來說十分重要。但是,有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已經建立起了用來審判和懲罰犯罪情節較輕的犯罪分子的法律程序和關押設施,因此勞動教養制度已經過時。這項制度必須被廢除,它與法律程序背道而馳,侵犯了公民權益。對於推動建立法治政府、保護人權和法律程序標準化來說,廢除這一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專家們認為,這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廣州經驗可以作為其他城市效仿的對象。
今年2月,中國雲南省宣佈對涉及國家安全、纏訪鬧訪、醜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一律停止。根據媒體當時的報道,有四座城市將作為勞動教養制度改革的試點城市。改革的核心就是通過「違法行為教育矯治」取代勞動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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