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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被法院裁定停用

2016-06-22
「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節目Logo。「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節目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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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北京法院網微@京法網事報道,6月20日,根據唐德公司申請,北京知產法院作出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選秀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製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註冊商標。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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