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民前」前成員梁天琦在內的5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共6罪,陪審團今日(18日)裁定梁天琦一項暴動罪,盧建民一項暴動罪罪成。
4男5女的9人陪審團最終以9比0裁定梁天琦一項暴動罪名成立,另一項暴動罪則以6比3無法達成裁決。至於煽惑暴動罪,陪審團以9比0一致裁定梁天琦罪名不成立。第三被告盧建民,陪審團以9比0一致裁定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至於第二被告李諾文、第四被告林傲軒和第五被告林倫慶的罪名,陪審團則無法達成裁決或者大比數通過不成立。
案中5名被告依次是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年齡介乎20至29歲。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現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諾文被控一項暴動罪;盧建民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則被控三項暴動罪。
2017年以來,與「旺暴」有關的一系列案件陸續審理結束,目前已有至少12名參與「旺暴」的疑犯暴動罪成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