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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門聯手監管網約車:違規企業若拒不改正 停網下架

2018-06-0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馬琳)網約車平台的監管力度再升級。內地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對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一致、信息洩露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相關管理部門可開展聯合約談。約談後仍拒不改正的,將對網約車平台公司相應採取暫停發佈、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停止互聯網服務等處置措施。對此,交通與互聯網領域專家向香港文匯報指出,新監管辦法的核心是把平台作為整個網約車治理的關鍵環節,通過督促平台的合規運營來加強行業監管,這比較符合網約車的行業特點。

近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網信、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網約車行業聯合監管機制。針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一致、信息洩露、不依法納稅、不正當競爭、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相關管理部門可開展聯合約談。

約談後仍拒不改正的,相關管理部門可根據網約車平台公司違法行為嚴重程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對網約車平台公司相應採取暫停發佈、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停止互聯網服務、6個月內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處置措施。

《通知》提出,加強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應急響應和處置,探索利用互聯網思維創新監管方式,對網約車平台公司的行政處罰行為通過信用系統進行公告,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部門間和各部門內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

對此,交通與互聯網研究領域專家蘇奎向香港文匯報指出,新監管辦法的核心是把平台作為整個網約車治理的關鍵環節,通過督促平台的合規運營來加強行業監管,這比較符合網約車的行業特點,更利於監管工作的展開。同時,在監管理念上也有所創新。網約車管理辦法在2015年正式出台,兩年多來確實規範了行業發展,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傳統的交談運輸行業監管模式,很難管理好網約車。

「因此,這次頒布的《通知》強調了監管的互聯網思維,要讓網信辦、工信部等互聯網監管部門在治理中發揮作用。」蘇奎說,相比傳統監管模式下的罰錢、扣車等措施,下架APP、停止聯網等互聯網手段無疑更有力度,相信監管理念的創新將對網約車行業的規範運營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此外,記者詢問了多位市民對新監管辦法的看法。李女士認為,加強監管應該能對網約車規範運營起到一定作用,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嚴格執法。另外,受訪者均擔心司機的資質與心理問題,望有關部門能夠在這方面出台更有效的管理辦法。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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